-
备孕及妊娠期:患者若有受孕计划或已怀孕,在与医生进行充分的风险 - 收益讨论并达成共同决策后,可开始或继续使用生物制剂,且使用期间应记录在相关注册系统中。如果在妊娠期间停药,产后应尽快重新开始使用。
-
哺乳期:可以开始或继续使用生物制剂,无需因母乳喂养而停药。
该共识还提到,对于哮喘控制不佳的患者,生物制剂可减少严重哮喘患者的发作频率,节省类固醇,并改善生活质量,其在妊娠期使用的潜在益处可能大于风险。不过,临床医生在开具处方时,仍需充分告知患者目前生物制剂在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有限等情况,以便患者做出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