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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7-12-13 07:50浏览:

 

 

 

胰岛素问世之前,糖尿病合并妊娠极为罕见。1921年胰岛素问世后糖尿病女性患者的受孕率近乎正常妇女。但糖尿病孕妇的死胎、畸形胎儿和新生儿发病率仍较高。

妊娠对糖尿病的影响  妊娠早期,胎儿不断从母血中摄取葡萄糖,使孕妇血糖水平略低于非孕时。以后随妊娠的进展,碳水化合物的代谢率增高,要求胰岛素的分泌量也代偿性地增高,以维持糖代谢平衡。若胰岛代偿功能不足,不能适应增高的要求,则血糖增高。再者随着妊娠的进展,母体内及胎盘内各种激素如雌激素、孕激素、生长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素及胎盘催乳素等均有增加,这些激素在周围组织中都有抗胰岛素的作用,其目的为使母体对葡萄糖的利用量和消耗量降低,以满足胎儿对葡萄糖的需要和摄取。妊娠期对胰岛素的需要量比未孕时增加一倍左右,因此胰岛素供不应求将会引起糖尿病,或使原有糖尿病患者的病情加重。早孕期及分娩期,由于孕产妇进食少,糖原消耗大,能量的供应依靠身体的脂肪分解,脂肪酸增加,氧化不全,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分娩后胎盘排出,体内激素水平恢复正常,抗胰岛素作用消失,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若不及时减少胰岛素用量,则易发生低血糖症。

糖尿病对妊娠的影响  糖尿病对妊娠中的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取决于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糖尿病常致小血管壁增厚,管腔狭窄,特别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比一般孕妇高4~8倍),因此子痫、胎盘早剥、脑血管意外的发生率相对较高。糖尿病患者白细胞的抗感染力明显低下,易发生泌尿生殖系统的感染,甚至发展为败血症。羊水过多、巨大儿、难产、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均有增高。畸胎率亦高。胎儿及新生儿的死亡率亦明显增高,这多因胎盘供血供氧功能不全及肺功能不佳所致。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要点  孕妇有下列情况者应考虑有糖尿病的可能:①有糖尿病家族史(占20~80%),尤以孕妇的母系家族史更为重要。②有异常分娩史,如原因不明的多次流产、胎死宫内、早产、畸胎及巨大儿。③此次妊娠胎儿巨大、羊水过多。④反复外阴部霉菌感染、湿疹及毛囊炎等,且久治不愈。⑤出现多食、多饮、多尿三多症状者。⑥肥胖孕妇。⑦空腹晨尿尿糖阳性。有上述情况者应进行空腹血糖测定,但轻度糖尿病患者往往空腹血糖正常,必须进行糖耐量试验。亦有学者主张常规筛选28~30孕周的孕妇以及时发现轻度糖尿病患者,其筛选方法为孕妇口服葡萄糖50克,不需空腹,1小时后测血糖水平,出现异常时再作葡萄糖耐量试验。孕早期可测糖化血红蛋白,其值升高可能与胎儿致命性畸形有关。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监护  监护愈早并发症愈少,在妊娠7周前能使空腹血糖值低于100mg/dl,则畸胎率明显下降,并可预防以后巨大儿、羊水过多、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的发生,亦可降低围产儿的死亡率。晚期妊娠时对胎儿的严密监护包括胎动计数及尿雌三醇(了解胎儿胎盘单位功能)、胎心率(电子仪监护)、胎儿双顶径、胎儿成熟度的测定等,可借此判断胎儿宫内情况是否良好,生长发育是否正常等,以选择最合适的时间分娩胎儿。

妊娠期血糖的控制  轻度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怀特氏分类 A)可以饮食控制。饮食应控制在能从事日常工作而不太饥饿为宜,总热卡为2000卡左右(1800~2600卡),每日4餐:早、中、晚餐及夜间少量点心。若系怀特氏分类B-R,则必须胰岛素治疗,妊娠期胰岛素的用量必须以血糖为依据。

分娩时间及分娩方式的选择  分娩时间的选择视治疗效果而定。一般应在34孕周左右入院待产。36周前胎死宫内者少见,以后发生率增加,但早产儿死亡率在36周前数字较高,以后下降。若糖尿病控制良好可在妊娠38周或38周以后分娩,有并发症者36~37孕周分娩,合并血管病变或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者应在34~36孕周分娩。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但病情严重者、有难产情况者、过去有不良分娩史者、胎盘功能不全者应及时施行剖宫产术。所有的新生儿不论妊娠周数及出生体重均按早产儿处理,并仔细检查有无畸形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