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澳大利亚妊娠期糖尿病协会(ADIPS)发布的共识建议中,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诊断和分类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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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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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妊娠期高血糖危险因素的孕妇应在妊娠早期行糖化血红蛋白(HbA₁c)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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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₁c≥6.0-6.4%(≥42-47 mmol/mol)但未诊断出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妊娠 20 周前(理想为 10-14 周)进行 75g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POG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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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在当前妊娠中未检测到糖尿病的孕妇应在妊娠 24-28 周行 75g POG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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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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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在妊娠期任何时段,满足以下任一标准即可诊断。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 mmol/L;75g 2 小时 POGTT 后 2 小时血浆葡萄糖(2hPG)≥11.1 mmol/L;HbA₁c≥6.5%(≥48 mmol/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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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无论孕周,在 75g 2 小时 POGTT 中,满足以下任一标准即可诊断。FPG≥5.3-6.9 mmol/L;1 小时血浆葡萄糖(1hPG)≥10.6 mmol/L;2hPG≥9.0-11.0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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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DIPS 共识建议中未明确提及妊娠期糖尿病的具体分类,通常根据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标准,妊娠期糖尿病按血糖异常程度分为 A1 型和 A2 型,A1 型仅需饮食运动控制即可达标,A2 型需加用胰岛素等降糖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