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任何一种外科疾病都涉及手术指征的问题,这个标准本身应该尽可能客观,但由于涉及很多人为因素,所以反而不能过于客观,否则会弄得乱七八糟。不但误导患者,也会误导医生,甚至让医生难办。
昨天一个同行推荐给我一篇专业文章,问我对漏斗胸手术指征的看法。文章是关于漏斗胸手术指征的描述:
"较公认的Nuss手术指征包括:①Haller指数>3.2;②存在呼吸道症状,如肺不张,肺功能检查提示限制性通气障碍,肺活量降低,通气储备功能降低,易反复发生上呼吸道感染;③心电、超声心动检查发现不完全右束支传导阻滞、心脏瓣膜脱垂等异常;④畸形程度进展,且症状加重;⑤行各种手术后复发或失败的漏斗胸患者;⑥已造成明显心理影响,患者及家属强烈要求矫正外观。以上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符合,就有足够的手术理由。特别是漏斗胸对患儿心理的影响,已成为考虑手术指征的重要因素。"
手术指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直接关系到要不要开刀的问题,所以任何一种疾病治疗之前都需要有这样的甄别。对于外科医生来说,在对病人做手术之前,一般都会自觉评估患者到底是不是需要手术。而具体工作中大家的做法与专业文章上的表述显然有很大差异。指征一旦出现在学术文章中,就必须具备学术的特征,比如指标的量化,就似乎是必须具备的特性。指标一旦量化,就成了貌似客观的标准,很容易提高文章的"科学"属性。如果有人想唬人的话,经这么一弄,相信其底气会变得更足一些。但是,这样的做法往往经不住推敲。比如上述的这个"公认"的手术指征,不知道作者是经过怎样广泛的走访调查之后得出的这些"公认"标准,如果深究起来,估计没有人会认同这样的指标。这说明天下很多外科医生不知不觉被这"公认"指标的炮制者代表了。这不是在搞学术,而很象治政家的弄法。既然把学术的东西弄成这样的品质了,就难免会惹来争议。
在如上的指标中,"Haller指数>3.2"显然是个亮点,这是唯一量化了的指标,这使得所有其他的指标也都具有了科学属性。而如此指标一旦真的被"公认"后,大家会不会借此来约束自己的手脚。比如说,如果没有达到指标规定的程度,病人是不是就不能手术呢?如果医生给这样的患者做了手术的话,会不会有过度医疗的嫌疑呢?这种顾虑是不可以没有的,毕竟,权威医生白字黑字写出来的东西,往往会作为医疗鉴定的依据。这几乎相当于法律条文,如果医生不照执行,则很可能被拿去治罪。
但是,让人感到迷茫的是,指标最后有个特殊的交代:"以上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符合,就有足够的手术理由。"看到此处人们不禁要问了,如果达不到两项指标,比如Haller指数高达10.0的患者,如果其他的指标都不具备,是不是就不可以手术呢?而对于比较轻微的患者,比如Haller指数只有2.0的患者,如果其本人非常自卑,甚至有严重心理问题的话,是不是也不可以手术呢?
文章在最后特别强调:"特别是漏斗胸对患儿心理的影响,已成为考虑手术指征的重要因素。"这里格外强调了心理因素,似乎仅此一项就可以当做手术的指征。既然如此,会不会也与上述的诸多指标矛盾呢?
认真分析逐条指征之间的关系,如果读者脑子稍微清晰点的话,会有如下的印象:逻辑关系混乱,前后矛盾。最后总的印象是:胡说八道。
关于漏斗胸手术的指征,我们总结了两条"铁律":如果觉得难看或者难受,就要手术;如果不觉得难看也不觉得难受,就不手术。相比上述六条"科学的"标准,哪种说法更科学,相信读者心中会很清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