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疗效如何进行分级?
(一)一般标准
(1)临床痊愈: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停用一切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物,历时3年以上无复发。
(2)临床近期痊愈: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停用一切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物或药量减少3/4以上,历时1月以上无复发。
(3)显效:临床症状和体征有明显好转,能自理生活、坚持学习或轻工作,治疗重症肌无力药物的药量减少1/2以上,历时1个月以上无复发。
(4)好转:临床症状和体征有好转,生活自理能力有改善,治疗重症肌无力药物的用量减少1/4以上,历时1个月以上无复发。
(5)无效:临床症状和体征无好转,甚至有恶化。
(二)记分标准
使用临床相对记分法。我们把临床相对记分≥95%者定位痊愈,80%~95%为基本痊愈,50%~80%为显效,25%~50%为好转,≤25%为无效。
两种标准的区别在哪里?
一般标准简便易行,易于掌握;但对同一病人来说,治疗前、后的可比性差。所以为开展某种新疗法,对该新疗法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则应用记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