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0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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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