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0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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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肠炎患者慎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6个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3)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者慎用。
(4)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高龄患者慎用。
(7)本人或直系亲属系过敏体质者。
(8)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及恶病质患者慎用。
5.药品过量处置本药无特效解毒药,可采取洗胄等治疗措施。
(1)对急性过敏症状,按常规给予抗组胺药、皮质激素、肾上腺素其他加压胺、吸氧及保持气道畅通。
(2)对假膜性肠炎,应补充液体、电解质和蛋白质。必要时可给予 口服甲硝唑、杆菌肽、考来烯胺或万古霉素。
(3)有临床指征时可使用抗惊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