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0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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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青霉素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2)对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应酌情调整剂量。
(3)过敏体质及对其他卩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有 过敏反应者慎用。
(4)孕妇仍然仅在必要时方可使用。少量本品在乳汁分泌,哺乳期 妇女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5)婴幼儿应慎用。
(6)老年人用药剂量应按肾功能减退情况酌情减量或延长给药 间隔。
(7)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推荐静脉负荷剂量应等于标准剂量,后在 标准给药时间间隔给予1/4的负荷剂量;对于重度感染,为维持药效, 应在每次透析后追加1/8的负荷剂量。
(8)对于连续门诊腹膜透析的患者,推荐负荷剂量等于标准剂量,每8-12小时给予1/4的负荷剂量,当存在敏感菌引起的腹膜炎时,推荐在静脉给予lg药物后,每6小时腹膜内给药0.5g。
(9)对接受连续性动静脉血液滤过或者连续性静脉血液滤过患者,推荐每8小时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