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9:06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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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忌贴于创伤处。
2.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为对症用药,如症状严重应去医院就诊。
5.若出现水泡则应停贴,必要时应去医院就诊,愈后酌情使用。
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