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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01 19:0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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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正常者每8小时1次,1次的正常剂量为1-1.7mg/kg,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1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肌酐清除率低于lOml/min时,每 24-48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0%-30%。
透析时剂量,血液透析后可根据感染严重程度,按7mg/kg补给1次剂量。
因儿童(尤其是早产儿及新生儿)肾组织尚未发育完全,本药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应慎用。
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应用本药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应采用较小治疗量且尽可能在用药期间监测血药浓度。
本药可透过胎盘屏障进人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孕妇使用本药前应充分权衡利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虽然本药在乳汁中分泌量很少,但仍建议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