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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现休克现象的伤员要首先处理休克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1-12-18 13:34浏览:

遇到骨伤,需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活动伤肢。
 
2.所有的检查和操作动作均应谨慎。
 
3.对出现休克现象的伤员要首先处理休克。
 
4.肢体无伤口或肿胀不严重者,不必解开衣裤;肿胀较重或有裂口者,应剪开、撕开衣袖或裤管、袜子。脱鞋子时,应尽量松开鞋带,固定踝部,将鞋慢慢脱出。
 
5.要避免过多地搬动伤肢而增加伤员痛苦。
 
6.骨折畸形不严重的按原位固定,骨折畸形严重的用手牵拉伤肢远端,以消除显著的畸形。
 
7.用木板、夹板、书本、树枝等硬物捆扎固定伤肢。
 
8.所有的骨折都应做相应的固定,夹板的长度要超过骨折部位的上下各1~2个关节为宜。
 
9.如果一时找不到任何器材固定伤肢,也可将受伤的上肢悬挂在颈上并放置胸前,或将受伤的上臂绑在胸的侧方,或将受伤的下肢与健肢一并绑起来。
 
10.骨折、脱位伤员有伤口时应先用无菌、清洁的布类覆盖创面,露出皮肤外的折骨切忌当场送入伤口内。
 
11.上肢骨折或脱位都应用布巾将前臂悬挂。掌、指骨有骨折的要让手半握拳(如捏持一个软的球状物),再置放、固定在一块木板上。
 
12.骨折、脱位的初步外固定,即使是最简单的处置也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对减轻伤员痛苦、减少出血、防止休克乃至挽救生命都是不可缺少的。
 
13.没有休克表现和剧烈疼痛的上肢骨折伤员,在行外固定后可以步行,其余都应抬送。
 
14.抬运器材除担架外,门板、木板、竹板、睡椅都可使用。
 
15.骨折、脱位伤员都应立即到医院急诊,有休克表现的更应迅速送诊。开放性骨折和脱位的伤员应在6小时内到医院处理伤口及进行抗破伤风感染的处理。已作现场复位的要及时向医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