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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褥感染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6-02-13 09:06浏览:

一、产褥感染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产褥感染(ICD-10O85/O86)入院者(第一次入院),行保守治疗。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症状:不同部位的感染有相应的症状。

1)发热:少数有寒战、高热。

2)疼痛:局部伤口痛、下腹部痛或下肢痛伴行走不便,肛门坠痛。

3)恶露不净有异味。

2.体征:

1)局部感染:会阴侧切或腹部伤口红肿、触痛或有脓液;

2)子宫内膜炎、肌炎:子宫复旧差,有轻触痛,恶露混浊并有臭味;

3)子宫周围结缔组织炎、盆腔腹膜炎和弥漫性腹膜炎:下腹一侧或双侧有压痛、反跳痛、肌紧张,肠鸣音减弱或消失,偶可触及与子宫关系密切的包块。

3.辅助检查:

1)血常规、尿常规;

2C反应蛋白;

3)血培养及药敏试验:有条件加做厌氧菌培养;

4)宫颈管或切口分泌物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5B超。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一般处理:测量血压、体温、脉搏、呼吸,适当物理降温,必要时半卧位,严重感染者行心电监护。

2.抗感染治疗:致病菌常为需氧菌与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建议联合用药。

1)经验治疗首选青霉素类或头孢类药物,同时加用甲硝唑。

2)青霉素类和头孢类药物过敏患者,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必要时选用喹诺酮或氨基糖甙类抗菌药物(应用时需停止哺乳)。

3)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及病情变化,适当调整抗菌药物。

3.引流通畅:

1)会阴部感染,应当及时拆除伤口缝线,以利引流;

2)高热不退,应当怀疑有盆腔脓肿或子宫切口脓肿,B超确诊后行直肠陷凹引流或腹腔引流;

3)严重子宫感染保守治疗无效,可行子宫切除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O85/O86产褥感染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血沉、肝肾功能、C反应蛋白、血型;

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盆、腹腔B超,心电图、胸片;

5)宫颈管、切口分泌物或外周血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2.根据患者病情选择:

1)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血糖、凝血功能、D-二聚体、大便常规;

2)下肢静脉超声检查。

(七)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间。

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应当联合用药,并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调整抗菌药物,一般疗程在10天内。

(八)治疗开始于入院当日。

(九)出院标准。

1.病人一般情况良好,体温正常,子宫复旧正常。

2.无感染征象。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因诊断不明确,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因产褥感染导致的严重并发症需要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