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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神经母细胞瘤诊疗规范(2019年版)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4-01 11:28浏览:

儿童神经母细胞瘤诊疗规范(2019 年版)核心速览

 
本规范由国家卫健委发布,以危险度分层为核心,采用多学科协作(MDT)模式,治疗路径为术前化疗→手术→术后巩固 / 强化→维持治疗,总体 5 年生存率低危 > 90%、中危 70%–80%、高危 30%–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核心概况

 

1. 定义与流行病学

 
  • 神经母细胞瘤(NB):婴幼儿最常见颅外实体肿瘤,占儿童恶性肿瘤8%–10%,源于未分化交感神经节细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好发<5 岁(75%),中位年龄18 个月;男略多于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部位肾上腺(最常见)> 腹部交感神经节 > 胸部 > 颈部 > 盆腔;约 **1%** 原发灶不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转移:早期易转移至骨髓、骨骼、肝脏、皮肤、淋巴结;少数累及肺、颅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病理与分子特征

 
  • 组织学:分 **NB、节细胞性 NB(GNB)、神经节细胞瘤(GN)三型;Shimada 分类分预后良好(FH)/ 不良(UFH)** 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键分子N-Myc 扩增(≥10 倍)1p 缺失、11q 缺失为高危标志;超二倍体预后较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诊断要点

 

1. 临床表现

 
  • 局部:腹部 / 胸部肿块、腹痛、腹胀、Horner 综合征、脊髓压迫(二便障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全身:发热、贫血、消瘦、骨痛、眶周瘀斑(浣熊眼)、皮下结节、高血压、多汗、顽固性腹泻(VIP 瘤)、眼阵挛‑肌阵挛综合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转移:骨髓 / 骨痛、肝大、皮肤结节、眼球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辅助检查

 

(1)实验室

 
  • 肿瘤标志物:尿VMA/HVA(诊断 / 疗效监测)、血NSE、LDH、铁蛋白升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骨髓:穿刺 / 活检见菊花团样瘤细胞;MRD 监测(PHOX2B、GD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遗传学N-Myc 扩增、1p/11q 缺失(FISH);DNA 倍性(<1 岁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影像学

 
  • 首选:增强MRI/CT(评估原发 / 侵犯)、¹²³I‑MIBG(转移敏感)、骨扫描、胸部 CT(肺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IDRFs:肿瘤包绕大血管、压迫重要器官、跨体腔、脊髓侵犯等,为手术高危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病理(金标准)

 
  • 粗针 / 切取活检;免疫组化:Syn、CgA、NB84、GD2阳性;CD99 阴性(鉴别尤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分期与危险度分层(核心)

 

(1)INSS 分期

 
  • 1 期:局限,完整切除
  • 2 期:局限,镜下残留 / 区域淋巴结阳性
  • 3 期:跨中线 / 无法切除,区域淋巴结阳性
  • 4 期:远处转移(骨髓、骨、肝、皮肤等)
  • 4S 期:<1 岁,转移限于肝、皮肤、骨髓(<10%),无骨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INRG 危险度分组(治疗依据)

 
表格
分组 核心标准
低危 1/2 期、4S 期;无 N-Myc 扩增;FH 型
中危 3 期;>18 个月 2 期;N-Myc 获得;UFH 型
高危 4 期;任何 N-Myc 扩增;11q 缺失;UFH 型
 

三、治疗方案(分层核心)

 

1. 治疗原则

 
术前化疗→手术→术后化疗 / 移植→维持治疗,全程 MDT;IDRFs 阳性先化疗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化疗方案(21 天 / 周期)

 

(1)低 / 中危组

 
  • CBVP:卡铂(200mg/m² d1–3)+ 依托泊苷(150mg/m² d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CADO:长春新碱(1.5mg/m² d1、15)+ 多柔比星(25mg/m² d1–2)+ 环磷酰胺(750mg/m² d1–2,美司钠解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疗程:术前2–3 周期→手术→术后2–6 周期(低危 2–4、中危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高危组(诱导 + 巩固 + 维持)

 
  • 诱导CAV/CVP 交替
    • CAV:长春新碱(1.5mg/m² d1)+ 多柔比星(25mg/m² d1–2)+ 环磷酰胺(1.5g/m² d1–2,美司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CVP:顺铂(50mg/m² d1–4)+ 依托泊苷(150mg/m² d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疗程4–6 周期→手术→**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 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维持异维甲酸(160mg/m²/d,服 2 周停 2 周,共 6–12 个月)±GD2 单抗(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手术治疗

 
  • 指征:化疗后IDRFs 消失、可完整切除;保器官 / 功能优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原则:完整切除原发灶 + 区域淋巴结;残留者术后放化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4. 放疗

 
  • 指征:高危原发灶 / 残留、脊髓压迫、骨转移姑息、4S 期肝大压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剂量:原发灶20–25Gy;转移灶≤20Gy;单次≤180cGy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5. 特殊处理

 
  • 4S 期:<1 岁、无骨转移、N-Myc 阴性,可观察 / 低强度化疗,部分自发消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高危ASCT为标准巩固;GD2 单抗 + 异维甲酸提升生存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并发症管理

 

1. 化疗毒性

 
  • 心脏:多柔比星累积≤300mg/m²;监测 LVEF;右丙亚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肾 / 耳:铂类充分水化;监测 GFR、听力;异常减量 / 停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神经:长春新碱单次≤2mg;周围神经病变时减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肿瘤溶解:高负荷者水化、别嘌呤醇;必要时尿酸氧化酶、透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感染SMZco(25mg/kg/d,每周 3 天)预防 PCP 至化疗后 3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远期毒性

 
  • 生长迟缓、第二肿瘤、性腺损伤、听力 / 肾功能损害(长期监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随访计划(长期规范)

 
  • 第 1 年:每 3 个月(体格、NSE/LDH、VMA、影像、骨髓 / MR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第 2–3 年:每 4–6 个月;第 4–5 年:每 6–12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5 年以上:每年评估生长、听力、心肾功能、第二肿瘤筛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核心速记

 
  1. 诊断:肿块 + VMA 升高 + 骨髓 / 影像 +N-Myc/1p/11q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分层4 期 / N-Myc 扩增 = 高危;4S / 无扩增 = 低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治疗:低 / 中危用CBVP/CADO;高危CAV/CVP+ASCT + 异维甲酸IDRFs 先化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安全:严控蒽环 / 铂类剂量,监测心、肾、耳,长期随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