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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肝母细胞瘤诊疗规范(2019年版)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4-01 11:21浏览:

儿童肝母细胞瘤诊疗规范(2019 年版)核心速览

 
本规范由国家卫健委发布,以术前化疗 + 手术 + 术后化疗为核心模式,AFP为关键诊疗指标,总体生存率可达70%–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核心概况

 
  • 发病率:儿童最常见肝脏恶性肿瘤,90%发生于5 岁以内,中位年龄18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核心特点:起病隐匿,约 **20%** 初诊即伴远处转移(肺最常见);AFP 显著升高为标志性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治疗原则:多学科协作(MDT),术前化疗降期→手术根治→术后巩固为标准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诊断要点

 

1. 临床表现

 
  • 首发:腹部包块(右上腹 / 右腹,质中、光滑、可移动、无压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晚期:黄疸、腹水、发热、贫血、体重下降、腹壁静脉曲张、呼吸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关键检查

 
  • AFP:诊断核心指标,90% 以上显著升高;<100ng/ml提示高危、预后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影像学
    • 腹部增强 CT/MRI:评估肿瘤范围、血管侵犯(门静脉 / 肝静脉 / 下腔静脉)、PRETEXT 分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胸部 CT:排查肺转移(最常见转移部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超声:初筛与随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病理
    • 分型:上皮型(胎儿型、胚胎型、小细胞未分化型等)、上皮 - 间叶混合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高危亚型:小细胞未分化型(SCU)、间变性胎儿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免疫组化:AFP、Glypican-3、β-catenin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分期与危险度分层

 

(1)PRETEXT 分期(治疗前)

 
  • Ⅰ 期:局限 1 个肝区
  • Ⅱ 期:累及 1–2 个肝区
  • Ⅲ 期:累及 2–3 个肝区
  • Ⅳ 期:累及全部 4 个肝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COG Evans 分期(术后)

 
  • Ⅰa:完全切除,单纯胎儿型
  • Ⅰb:完全切除,非单纯胎儿型
  • Ⅱ 期:镜下残留
  • Ⅲ 期:肉眼残留 / 淋巴结阳性 / 肿瘤破裂
  • Ⅳ 期:远处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危险度分组(核心治疗依据)

 
表格
分组 核心标准
极低危 Ⅰa 期(单纯胎儿型,完全切除)
低危 PRETEXT Ⅰ/Ⅱ 期(AFP≥100ng/ml,无血管 / 转移 / 破裂);Ⅰb/Ⅱ 期(非 SCU)
中危 PRETEXT Ⅲ 期;Ⅰ/Ⅱ 期(SCU);Ⅲ 期
高危 AFP<100ng/ml;PRETEXT Ⅳ 期;Ⅳ 期;血管侵犯(P+/V+)
 

三、治疗方案(分层核心)

 

1. 手术治疗

 
  • 初诊手术:仅适用于PRETEXT Ⅰ/Ⅱ 期、单发、距大血管≥1cm、残肝 >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延期手术PRETEXT Ⅲ/Ⅳ 期先行新辅助化疗,降期后手术;化疗 2–4 周期评估,争取 POST-TEXT Ⅰ/Ⅱ 期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肝移植:化疗后仍为 POST-TEXT Ⅳ 期或伴重要血管侵犯、无法切除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转移灶处理:肺 / 脑单发转移灶,化疗后可手术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化疗方案(21 天 / 周期)

 

(1)极低危组

 
  • 术后无需化疗,密切随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低危组(C5V 方案)

 
  • 顺铂 90mg/m² d1(避光≥6h)
  • 5 - 氟尿嘧啶 600mg/m² d2
  • 长春新碱 1.5mg/m² d2(单次≤2mg)
  • 疗程:4–6 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中危组(C5VD 方案)

 
  • 顺铂 90mg/m² d1
  • 5 - 氟尿嘧啶 600mg/m² d2
  • 长春新碱 1.5mg/m² d2
  • 阿霉素 25mg/m² d2–d3
  • 术前2–4 周期→手术→术后总6–8 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4)高危组(阶梯方案)

 
  • 一线:顺铂 80mg/m² d1 + 阿霉素 30mg/m² d2–d3,3 周期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可手术:术后换卡铂 + 阿霉素,总6–10 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不可手术:换ICE 方案(异环磷酰胺 + 卡铂 + 依托泊苷),2 周期再评估,总8–10 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放疗

 
  • 指征:术后残留、局部复发、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剂量45–54Gy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并发症管理

 
  • 心脏毒性:阿霉素累积量≤300mg/m²;监测 LVEF,<55% 停药;可用右丙亚胺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耳毒性:顺铂 / 卡铂化疗前、中、后监测听力;损伤者减量或换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肾毒性:铂类用药前充分水化;肌酐升高时延迟化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神经毒性:长春新碱单次≤2mg;出现严重外周神经病变停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感染预防:全程口服SMZco预防肺孢子菌肺炎,至化疗结束后 3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随访计划

 
  • 第 1 年:AFP / 体格检查每月;胸片 / 腹部超声每 3 个月;肺转移者胸部 CT每 3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第 2–3 年:AFP / 体格检查 / 胸片 / 腹部超声每 6 个月;肺转移者胸部 CT每 4–6 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3–5 年每年复查;听力、心功能监测至停药后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核心速记

 
  1. 诊断:腹部包块 +AFP 显著升高+CT/MRI + 病理(胎儿 / 胚胎型)。
  2. 分层:PRETEXT Ⅰ/Ⅱ= 低危;Ⅲ= 中危;Ⅳ/AFP<100 / 转移 = 高危。
  3. 治疗:低危C5V;中危C5VD;高危顺铂 + 阿霉素→ICE;先化疗再手术。
  4. 监测AFP为疗效金标准;严控蒽环 / 铂类剂量,监测心、耳、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