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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年版)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6-04-01 10:34浏览:

《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9 年版)》是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权威规范,核心是靶向 / 单抗类药物必须病理确诊、靶点检测、按适应证分级使用,并明确医疗机构管理与特殊用药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为核心解读:
 

一、文件概况

 
  •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卫办医函〔2019〕896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适用范围小分子靶向药、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新型抗肿瘤药物
  • 核心定位:临床用药的强制性、指导性规范,保障合理用药与医疗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临床应用六大基本原则(核心)

 
  1. 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
    • 无病理 / 细胞学诊断,不得开具抗肿瘤药物治疗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仅影像学 / 临床症状不能作为用药依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基因检测后方可使用(靶向药核心)
    • 必须检测明确靶点(如 EGFR、ALK、HER2、BRAF 等)
    • 无靶点突变 / 表达,不推荐使用对应靶向药
     
  3. 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
    • 必须符合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适应证
    • 超说明书用药需严格管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 体现患者治疗价值
    • 优先选择疗效确切、安全、可及、经济的药物
    • 兼顾药物经济学与医保政策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5. 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
    • 仅限三级医院高级职称医师、无更好治疗手段时使用
    • 知情同意、严格监测、记录备案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6. 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
    • 提前预防、及时处理、规范上报
    • 严重不良反应需立即停药并评估
     
 

三、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关键管理规则)

 

1. 分级标准

 
  • 普通使用级:有明确适应证、纳入基药 / 医保 / 国家谈判目录
  • 限制使用级:有明确适应证、未纳入基药 / 医保 / 国家谈判目录
 

2. 处方权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普通使用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可处方
  • 限制使用级高级职称医师或专科授权医师处方
 

四、各系统肿瘤用药核心(2019 版覆盖范围)

 

1. 呼吸系统肿瘤(肺癌为主)

 
  • EGFR-TKI: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阿法替尼、达可替尼、奥希替尼(需 EGFR 敏感突变)
  • ALK 抑制剂:克唑替尼、阿来替尼(需 ALK 融合阳性)
  • 抗血管生成:贝伐珠单抗、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纳武利尤单抗、帕博利珠单抗(需 PD-L1 表达 / MSI-H 等)
 

2. 消化系统肿瘤

 
  • 结直肠癌:西妥昔单抗(RAS 野生型)、贝伐珠单抗、瑞戈非尼
  • 胃癌 / 食管癌:曲妥珠单抗(HER2 阳性)、阿帕替尼
  • 肝癌:索拉非尼、仑伐替尼
 

3. 乳腺癌

 
  • HER2 阳性: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拉帕替尼、吡咯替尼
  • HR 阳性:CDK4/6 抑制剂(哌柏西利等)
 

4. 血液肿瘤、泌尿系统肿瘤、头颈部肿瘤等

 
  • 覆盖利妥昔单抗、伊布替尼、舒尼替尼、纳武利尤单抗等药物
 

五、医疗机构管理要求

 
  1. 建立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与专业技术团队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制定供应目录与处方集,动态调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开展培训、考核、督查,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 规范超说明书用药审批与监测流程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2019 版核心亮点与意义

 
  • 首次明确分级管理,规范处方权限,保障用药安全
  • 强化靶点检测,推动精准治疗落地
  • 规范特殊用药,兼顾临床需求与医疗安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更新药物目录,纳入当年新获批靶向 / 免疫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