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类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延伸给药共识(2019 版)核心解读
本共识由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试验稽查协作组(CACA‑CTAG) 制定,2020 年发表于《中国新药杂志》,核心目标是规范注册类抗肿瘤药临床试验结束后的延伸给药,保护受试者权益、保障合规与安全。
一、核心定义与适用范围
1. 延伸给药定义
注册类抗肿瘤药临床试验达到终点 / 关闭后,对仍从试验药物获益的受试者,继续免费提供试验药物的合规治疗安排。
2. 适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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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伦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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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获益>风险(研究者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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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自愿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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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在试验结束 / 中期总结时仍处于获益状态
3. 获益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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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肿瘤评估标准未进展、疾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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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进展但研究者判断继续用药获益>风险(无显著进展、无不可耐受 / 不可逆安全风险)
二、延伸给药 4 种合规方式(按推荐优先级)
1. 保留原试验(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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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已预设终点后继续给药,不关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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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重新立项,成本低、周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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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中心关闭延迟、数据管理周期长
2. 修订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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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关闭中心,修订方案并重新伦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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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受试者按修订方案用药至无获益 / 进展 / 自愿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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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单中心 / 少中心,管理成本可控
3. 开展研究者发起试验(I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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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已上市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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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低、周期短,需伦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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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原研究数据,简化流程
4. 启动独立延伸临床研究(最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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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关闭原中心,将多项目获益受试者统一转入新延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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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未上市药物、多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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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成本高、周期长,需重新立项、遗传办审批、临床试验通知书(如适用)
三、延伸临床研究核心规范(第 4 种方式)
1. 核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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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层面:保障获益受试者持续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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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层面:收集长期安全性数据
2. 入排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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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排:简化标准,以 “仍获益” 为核心,不额外增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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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沿用主研究方案(药物、剂量、用法、联合方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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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持续至无获益 / 进展 / 自愿退出 / 失访 / 申办方终止(以先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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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视:参考临床常规,简化检查;鼓励免费检查 + 交通补助
3. 安全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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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收集AE/SAE/SUSAR,按 GCP 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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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避孕要求,监测妊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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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方购买临床试验保险,承担相关损害的诊疗与补偿
四、伦理审查要点(核心合规保障)
1. 审查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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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风险评估:优先保障受试者获益,充分告知未上市药的长期安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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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审查:未上市药必须在临床试验框架内,需方案 /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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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明确给药期限、免费药物 / 检查、交通补助、损害赔偿
2. 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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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简易审查(新立项 / 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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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参与单位认可或简易审查
五、机构支持与关键禁忌
1. 机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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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料正常盖章(分中心小结 / 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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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协议签署快速通道,可免机构质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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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按GCP 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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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减免费用,配备专职研究人员
2. 绝对禁忌(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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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直接赠药:关闭研究后无新研究直接赠药不合规,无安全保障与数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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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空窗期:原研究关闭前必须启动延伸给药,避免受试者断药
六、研究者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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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循GCP 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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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评估获益 / 风险,及时调整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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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记录数据、报告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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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管理试验药物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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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受试者知情与权益
七、核心要点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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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前提:伦理批准、获益>风险、受试者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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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优选:保留原试验→修订方案→IIT→独立延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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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底线:充分知情、免费药物 / 检查、保险覆盖、禁止直接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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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原则:沿用主方案、简化流程、全程安全监测、无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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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申办方供药 + 保险,研究者评估 + 管理,机构合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