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放射治疗专家共识(2020 年版)》是国内肝癌放疗的权威规范,核心是明确放疗在早 / 中 / 晚期肝癌的适应症、技术选择、剂量规范、正常组织保护、不良反应管理及联合治疗策略,强调SBRT 为早期首选、TACE + 放疗为中期标准、寡转移 SBRT、癌栓优先放疗、RILD 严格防控。
一、共识背景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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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0 年 10 月,《临床肿瘤学杂志》第 25 卷第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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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国医师协会肝癌专委会精确放疗学组、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放射肿瘤学专委会肝癌学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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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目标:规范肝癌放疗临床实践,提升局部控制与生存,减少放射性肝损伤(R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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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更新:强化 SBRT 地位、细化门脉癌栓放疗、明确 TACE 联合放疗、更新剂量限制与正常组织保护、完善 RILD 分级处理。
二、放疗适应症(核心推荐)
1. 早期肝癌(Ia 期,≤5cm,不可手术 / 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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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SBRT(40–50 Gy/5–8f),5 年 OS≈70%,与手术 / 消融疗效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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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微创、精准、对肝功能影响小,适合高龄、肝硬化重、中央型肝癌。
2. 中期肝癌(Ib–IIIa 期,不可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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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方案:TACE + 放疗(IMRT/SBRT)(1–2 次 TACE 后残留病灶放疗,50–60 Gy 常规分割或 SB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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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脉 / 肝静脉癌栓:优先 SBRT(40–50 Gy)+TACE,局部控制率>70%,显著延长生存。
3. 局部晚期 / 术后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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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窄切缘(<1cm):IMRT(50–54 Gy/25–27f),术后 4–6 周开始,降低复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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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期转化:放疗使肿瘤缩小 / 降期,争取手术 / 移植机会(循证级别 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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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移植桥接:SBRT(30–40 Gy/5–6f),控制肿瘤、维持 UCSF 标准,等待供体。
4. 晚期 / 转移(IIIb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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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转移(≤3 个,淋巴结 / 骨 / 肾上腺 / 肺 / 脑):SBRT,有效缓解疼痛、梗阻、出血,改善生活质量(循证级别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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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转移:姑息放疗 + 系统治疗(靶向 / 免疫),减轻症状。
5. 绝对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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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漫性肝癌、肿瘤体积>肝脏 70%、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大量腹水、活动性出血、骨髓衰竭。
三、放疗技术与剂量规范(强推荐)
1. 技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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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RT:早期小肝癌、癌栓、寡转移首选,精准、短疗程、高剂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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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RT/3D–CRT:中期大肝癌、术后辅助、多发病灶,适形度好、正常组织保护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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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治疗:特殊部位(近肝门 / 大血管)、肝功能差者,降低 RILD 风险(可选)。
2. 剂量分割(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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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 |
技术 |
总剂量 |
分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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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小肝癌 |
SBRT |
40–50 Gy |
5–8f |
1–2 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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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大肝癌 |
IMRT |
50–60 Gy |
25–30f |
常规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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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脉癌栓 |
SBRT |
40–50 Gy |
5–8f |
联合 TA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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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辅助 |
IMRT |
50–54 Gy |
25–27f |
术后 4–6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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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转移 |
SBRT |
30–50 Gy |
3–8f |
按部位调整 |
3. 正常组织剂量限制(RILD 防控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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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正常肝体积(NHV)≥70% 时,V20<25%、V30<15%、平均剂量<15 Gy;NHV<70% 时严格降低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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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双肾平均剂量≤15 Gy;一侧>19 Gy 时,另一侧尽量减少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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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最大剂量<45 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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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胃 / 十二指肠 V40<10%,避免高剂量热点。
四、靶区勾画与定位(精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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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4D–CT(呼吸门控),减少呼吸运动误差;增强 CT/MRI 融合,精准勾画肿瘤与癌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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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V:增强 CT/MRI 可见肿瘤 + 癌栓,不包括水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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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V:GTV 外扩 5–10mm(肝癌微浸润少,可适当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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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V:CTV 外扩 5–10mm(呼吸运动 + 摆位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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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结:转移淋巴结 GTV+5mm CTV,预防照射区域淋巴结(肝门、腹腔干、胰头后)。
五、联合治疗策略(核心增效)
1. TACE + 放疗(中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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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TACE 1–2 次→4–6 周后评估残留→放疗(IMRT/SB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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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TACE 栓塞血供,放疗杀伤残留,协同增效,局部控制率提升 30%–50%。
2. 放疗 + 靶向 / 免疫(晚期 /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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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联合索拉非尼 / 仑伐替尼,延长无进展生存(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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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联合 PD–1/PD–L1 抑制剂,提升客观缓解率(ORR),适合微卫星不稳定(MSI–H)/ 错配修复缺陷(dMMR)患者。
3. 放疗 + 手术(降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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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后肿瘤缩小→R0 切除,5 年生存率提升至 30%–50%(循证级别 1B)。
六、不良反应管理(RILD 为核心)
1. 放射性肝损伤(RILD,剂量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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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CTCAE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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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级:无症状,肝功能轻度异常(ALT/AST<3×ULN),无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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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级:轻度症状,ALT/AST 3–5×ULN,保肝治疗(多烯磷脂酰胆碱、谷胱甘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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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级:明显症状,ALT/AST>5×ULN,伴黄疸 / 腹水,暂停放疗,大剂量激素 + 保肝 + 利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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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级:肝衰竭,永久停药,人工肝支持,MDT 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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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严格剂量限制、肝功能优化(Child–Pugh A/B)、避免联合肝毒性药物。
2. 其他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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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对症处理(止吐、护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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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抑制:轻度(白细胞 / 血小板下降),升白 / 升板治疗;重度暂停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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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联合免疫时):肺炎、肝炎、心肌炎,立即停药,激素冲击。
七、疗效评价与随访
1. 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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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EASL 标准(评估肿瘤坏死,优于 RECIST),放疗后 3–6 个月评估,完全缓解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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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RECIST、mRECIST,评估肿瘤体积变化。
2. 随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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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后 1.5 个月:首次复查(增强 CT/MRI、肝功能、肿瘤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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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内:每 3 个月复查;2–5 年:每 6 个月;5 年后:每年复查,终身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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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测:局部控制、远处转移、肝功能、RILD、乙肝再激活(HBsAg 阳性者抗病毒)。
八、共识核心推荐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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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首选 SBRT:≤5cm 不可手术,40–50 Gy/5–8f,疗效等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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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TACE + 放疗:1–2 次 TACE 后残留病灶放疗,50–60 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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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栓优先放疗:门脉 / 肝静脉癌栓 SBRT+TACE,局部控制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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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严格限制:肝脏 V20<25%、平均剂量<15 Gy,防控 R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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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增效:TACE + 放疗、放疗 + 靶向 / 免疫,提升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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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LD 分级处理:3 级暂停、4 级永久停药,激素 + 保肝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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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定位:4D–CT + 增强 MRI,减少呼吸误差,精准勾画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