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麻疹诊断(WS 296-2017)
发布日期:2017-07-24
实施日期:2018-02-01
替代:WS 296-2008
适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麻疹的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麻疹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分级、鉴别诊断;第 5 章为强制性条款。
2 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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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M:免疫球蛋白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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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G:免疫球蛋白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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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PCR: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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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标本单位
3 诊断依据
3.1 流行病学史(满足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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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疹前7~21 天与麻疹确诊患者有明确接触史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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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疹前7~21 天有麻疹流行地区居住 / 旅行史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3.2 临床表现(核心 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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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体温≥38℃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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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疹:病程第 3~4 天起红色斑丘疹,疹间皮肤正常;耳后→面部→躯干→四肢顺序出疹,持续 3~5 天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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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呼吸道 + 眼症状:咳嗽、流涕、喷嚏等卡他症状,伴畏光、流泪、结膜炎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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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黏膜斑(Koplik 斑):起病 2~3 天口腔颊黏膜出现灰白色小点,周围红晕,早期特异性体征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3.3 实验室检测(满足 1 项即可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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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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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血前8~56 天未接种含麻疹减毒活疫苗,出疹后28 天内麻疹IgM 阳性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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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期 IgG 较急性期≥4 倍升高 / 阳转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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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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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拭子 / 尿液麻疹病毒核酸(RT‑PCR)阳性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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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到麻疹病毒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4 诊断原则
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综合判断;流行期对出疹者尽早做核酸 / IgM 检测。
5 诊断分级(强制性)
5.1 疑似病例
具备发热 + 出疹 + 卡他 / 眼症状,或发热 + 出疹 + 流行病学史,无实验室证据。
5.2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 + 以下任意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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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麻疹黏膜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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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流行病学史(7~21 天接触 / 流行区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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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其他出疹性疾病。
5.3 实验室确诊病例
疑似 / 临床诊断病例 + 实验室检测阳性(IgM / 核酸 / 病毒分离 / IgG 4 倍升高)。
5.4 排除病例
疑似病例经实验室检测麻疹 IgM / 核酸阴性,且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
6 鉴别诊断
需与以下疾病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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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疹:发热轻、出疹快(1 天出齐)、耳后淋巴结肿大,无 Koplik 斑,风疹 IgM 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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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热:高热、草莓舌、全身针尖样丘疹、疹间无正常皮肤,咽拭子培养 A 组溶血性链球菌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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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急疹:高热 3~5 天,热退疹出,无卡他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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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疹:有用药史,瘙痒明显,皮疹形态多样,无流行病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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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病毒感染:皮疹多样,伴手足口 / 疱疹性咽峡炎,肠道病毒核酸阳性。
附录 A(规范性附录)血清学诊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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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M 检测:出疹后 4~28 天阳性率最高;排除 8~56 天内疫苗接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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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G 检测:急性期(出疹 3 天内)、恢复期(出疹 2~4 周)双份血清,≥4 倍升高有意义。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病原学诊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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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咽拭子(出疹前 1 天~出疹后 5 天)、尿液(晨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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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PCR:推荐一步法、双通道检测,早期诊断价值优于 I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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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分离:标本接种敏感细胞,观察细胞病变,鉴定毒株。
附录 C(资料性附录)麻疹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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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麻疹病毒,单股负链 RNA 病毒,仅 1 个血清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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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呼吸道飞沫,传染性极强,潜伏期 6~18 天(平均 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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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前驱期(3~4 天)、出疹期(3~5 天)、恢复期(2~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