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SC/AEPC 室上速指南(Eur Heart J 2019;40:3303–3370)是对 2003 版的全面更新,核心是 “分层诊断、优先消融、精准药物”,将导管消融提升为多数 SVT 的一线根治手段,同时细化窄 / 宽 QRS 心动过速的急诊流程与特殊人群管理,显著影响临床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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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成人静息窦性心律下,心房率>100 bpm 的心动过速,按机制分为折返性、自律性增高、触发活动;按部位分为窦房结、心房、房室结、房室折返性,便于精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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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 细化:明确预激综合征、不适当窦性心动过速(IST)、体位性心动过速综合征(POTS)、心动过速性心肌病(TICM)的管理路径;将房颤 / 房扑纳入广义 SVT,但重点仍为非房颤 / 房扑的 S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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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原则:先记录心电图 + 评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立即电复律(I,C),避免延误;稳定者先尝试迷走神经刺激(改良 Valsalva 更有效),再药物或电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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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 QRS(≤120 ms)心动过速:腺苷(IV)为首选(I,B),无效或复发时用维拉帕米 / 地尔硫卓(IV)或 β 受体阻滞剂(IV);反复发作或不耐受者,尽早评估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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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 QRS(>120 ms)心动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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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激证据:腺苷可作为鉴别与转复(IIa,C);普罗卡因胺(IV)为二线(IIa,B);胺碘酮(IV)仅在上述无效时考虑(IIb,B),不推荐利多卡因 / 索他洛尔常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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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激性心动过速(含预激房颤):禁用洋地黄、维拉帕米 / 地尔硫卓(III,B);胺碘酮(IV)不推荐(III,B);稳定者用普罗卡因胺(IIa,B),不稳定者电复律(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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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层:电生理检查(EPS)为首选(IIa,B);无创评估(运动试验等)为备选(IIb,B);高危特征:SPERRI<250 ms、旁道 ERP<250 ms、多旁道、可诱发旁道介导心动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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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融指征:高危特征者推荐消融(I,B);竞技运动员 / 高危职业者推荐 EPS + 必要时消融(I,B);左室功能下降由旁道致电不同步者推荐消融(I,C);低危者可考虑消融(IIb,C),基于患者偏好与术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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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稳定者优先迷走神经刺激 + 腺苷(IV,I,C);长期控制用 β 受体阻滞剂(优选美托洛尔 / 阿替洛尔,IIa,B);必要时在孕中期行消融(IIb,C),避免孕早期与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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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心脏病(成人):复杂解剖者需心内超声 / 三维标测指导消融(I,C);多旁道 / 疤痕相关房速优先消融,药物作为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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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过速性心肌病(TICM):尽早终止 / 根治心动过速(I,A);消融可逆转左室功能(I,B);术后继续优化心衰治疗,定期复查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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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胺碘酮不再作为 SVT 的一线长期用药,仅用于合并严重心衰或其他药物无效的难治病例(IIb,C);预激房颤禁用胺碘酮(II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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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伊伐布雷定用于 IST(IIa,B)、POTS(IIb,C)、慢性 FAT(IIb,C);依布利特 / 多非利特用于房扑转复(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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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路径:① 急诊按窄 / 宽 QRS + 血流动力学分层处理;② 确诊 SVT 后优先评估导管消融可行性;③ 无症状预激常规 EPS 风险分层,高危者立即消融;④ 特殊人群多学科协作,个体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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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性:部分推荐证据级别较低(如 POTS);药物选择需结合当地获批与医保;消融需由经验丰富的中心 / 术者实施。
该指南的核心是 “消融优先、分层急诊、精准药物”。建议临床实践中:① 急诊严格按窄 / 宽 QRS 与血流动力学状态处理,不稳定者立即电复律;② 确诊 SVT 后尽早评估导管消融;③ 无症状预激常规 EPS 分层,高危者消融;④ 特殊人群个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