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库巴曲缬沙坦在高血压患者临床应用的中国专家建议》(中华高血压杂志,2021;29 (2):108-114)明确:沙库巴曲缬沙坦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降压治疗,尤其适用于老年高血压、盐敏感性高血压、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左心室肥厚、慢性肾脏病(CKD 1–3 期)或肥胖的患者;推荐起始 200 mg qd,难治性高血压可增至 400 mg qd;严禁与 ACEI 联用(需间隔≥36 小时),不建议与 ARB 联用;同时规范剂量滴定、不良反应监测与转诊指征,便于门诊与慢病管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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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人群:老年高血压(单纯收缩期高血压更优)、盐敏感性高血压、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HFrEF / 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高血压合并左心室肥厚、高血压合并 CKD 1–3 期(eGFR≥30 mL/min/1.73m²)、高血压合并肥胖 / 代谢综合征;上述人群更易获益于其心肾保护与强效降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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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既往 ACEI/ARB 相关血管性水肿史、妊娠 / 哺乳期、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 级)、血钾>5.4 mmol/L、双侧肾动脉狭窄;严禁与 ACEI 联用(转换需间隔≥36 小时),不建议与 ARB 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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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CKD 4 期(eGFR<30 mL/min/1.73m²)、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 级)、SBP<100 mmHg、血容量不足 / 高钾血症风险高、难治性高血压需多药联用者(需严格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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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方向:可与钙通道阻滞剂(CCB)、利尿剂、β 受体阻滞剂联用;避免与 ACEI/ARB/ 直接肾素抑制剂联用,以防双重 RAAS 阻滞与血管性水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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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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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I→沙库巴曲缬沙坦:停用 ACEI 后≥36 小时再启动;起始剂量宜低,2–4 周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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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沙库巴曲缬沙坦:可直接转换或小剂量起始,避免叠加风险;密切监测血压与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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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压(最常见):纠正血容量不足、下调利尿剂 / 其他降压药;SBP≤95 mmHg 或症状性低血压时暂停 / 减量;稳定后再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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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钾血症:限钾饮食、停用保钾利尿剂 / 普利 / 沙坦;血钾>5.4 mmol/L 暂停,>6.0 mmol/L 紧急处理(胰岛素 + 葡萄糖、聚磺苯乙烯钠等);稳定后再评估是否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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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恶化:监测 eGFR / 肌酐 / 尿蛋白;eGFR 下降>30% 或急性肾损伤时暂停 / 减量,排查肾动脉狭窄、血容量不足等诱因;稳定后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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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性水肿:立即停药,监测气道;累及舌 / 声门 / 喉时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0.3–0.5 mL)并急诊;禁止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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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与启动后 4–8 周:血压、血钾、肌酐 /eGFR、尿蛋白(如有);合并心衰者加查 BNP/NT-proBNP、LVEF;合并肝病者查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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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且稳定后:每 6–12 个月复查血压、血钾、肌酐 /eGFR;极高危 / 多合并症者每 3–6 个月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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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指征:反复血管性水肿、严重低血压 / 高钾血症 / 急性肾损伤、多药联用仍不达标(极高危)、合并急性冠脉综合征 / 主动脉夹层 / 严重心衰等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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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分层:为所有高血压患者建立档案,标注是否属于优选人群、禁忌 / 慎用情况、靶血压与心肾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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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化:门诊病历增加起始剂量、滴定计划、复查项目与时间;检验科统一标注血钾 / 肌酐 /eGFR 的警戒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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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开展剂量滴定、不良反应识别与转诊指征的全员培训,重点掌握 ACEI 转换间隔≥36 小时与血管性水肿急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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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每月统计起始剂量正确率、不良反应监测率、达标率,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