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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APSC共识建议:经导管缘对缘技术(MitraClip)治疗二尖瓣返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2-12 08:13浏览:

2021 年 6 月亚太心脏病学会(APSC)发布的该共识,针对亚太地区 MitraClip 临床研究证据有限的问题,围绕退行性、功能性二尖瓣返流以及特殊人群等场景制定了 10 项核心建议,以此规范经导管缘对缘技术的临床应用,以下是详细解读:
  1. 退行性二尖瓣反流患者
    1. 反流程度≥3 + 级,有或无症状且有外科手术指征,但心脏团队评估手术风险高,应考虑植入 MitraClip(中等证据等级)。
    2. 有症状、反流≥3 + 级的高风险患者,无论左心室射血分数是否降低,均适合考虑该治疗(中等证据等级)。
    3. 无症状、反流≥3 + 级的高风险患者,若存在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左室扩大,或是新出现房颤、肺动脉高压,需考虑 MitraClip 治疗(低证据等级)。
  2. 功能性二尖瓣反流患者
    1. 经指南指导的最佳药物治疗至少 1 个月且调整到位后,反流仍≥3 + 级并伴随症状,应考虑应用 MitraClip(高证据等级)。对符合指征者,此前还需给予心脏再同步化治疗除颤治疗。
    2. 缺血性相关且反流≥3 + 级的患者,术前要先做冠脉解剖和缺血评估,尽量完成血运重建。若选冠脉介入治疗则分期植入 MitraClip;若选冠脉搭桥手术,可同步做二尖瓣修复或置换(低证据等级)。
    3. 这类患者需每 6 个月规律监测,且尽早转诊至包含 MitraClip 专家、心衰专家等的心脏团队,评估介入治疗可行性(低证据等级)。
    4. 有症状且反流≥3 + 级的患者,需经心脏团队评估后考虑植入 MitraClip(高证据等级)。
    5. 暂不符合植入标准的患者,如无症状、反流≤2 + 级等,需密切监测,达标后再考虑该治疗(低证据等级)。
  3. 特殊人群与少见情况
    1. 有症状的房性功能性二尖瓣反流患者,经最佳治疗后,由含电生理专家、心衰专家的心脏团队评估,可考虑 MitraClip(低证据等级)。
    2. 对于急性二尖瓣反流、动态二尖瓣反流等少见情况,虽有 MitraClip 应用成功的案例,但缺乏完善的临床对照试验或注册研究支持。需心脏团队为患者做个体化评估,同时需告知患者该治疗的可行性与获益相关信息尚不充分(低证据等级)。
此外共识还强调,所有二尖瓣反流患者术前都要全面评估反流病因、严重程度等,由专业心脏团队综合判断 MitraClip 植入的获益与风险,以此为亚太地区临床医生提供标准化的诊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