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心力衰竭合并心房颤动管理的专家共识》聚焦心衰与房颤共存的临床复杂场景,整合了最新循证证据,从节律 / 率控制、抗凝治疗、心衰药物调整及多学科管理等维度制定了规范化策略,以下是核心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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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病机制与危害:两者互为因果,房颤可通过降低心输出量、激活神经内分泌系统加重心衰;心衰则因心房扩大、电重构进一步诱发房颤。这类患者血栓栓塞、心衰恶化及死亡风险显著升高,需更强化的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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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重点:需同时评估心衰严重程度(NYHA 分级、LVEF)、房颤卒中风险(CHA₂DS₂-VASc 评分)、出血风险(HAS-BLED 评分),以及合并症(如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为后续治疗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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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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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息心率<80 次 / 分,中度活动后心率<110 次 / 分(适用于 NYHA Ⅰ-Ⅱ 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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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NYHA Ⅲ-Ⅳ 级或 LVEF 显著降低的患者,以缓解症状、避免心动过缓为核心,无需严格追求数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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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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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 β 受体阻滞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等),适用于多数心衰合并房颤患者,可改善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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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β 受体阻滞剂不耐受或效果不佳,可选用洋地黄类药物(地高辛),尤其适用于心衰合并心衰加重、静息心率快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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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维拉帕米、地尔硫卓)仅适用于 LVEF 正常的心衰患者,禁用于 HFrEF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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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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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颤症状明显(如心悸、胸闷)且心率控制不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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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房颤(<48 小时)合并心衰加重,可尝试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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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房颤伴 LVEF 降低,经优化心衰治疗后仍有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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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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胺碘酮为首选,安全性较高,适用于 HFrEF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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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奈达隆仅适用于 LVEF≥40% 的患者,禁用于中重度心衰(NYHA Ⅲ-Ⅳ 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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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复律与导管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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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复律适用于药物复律失败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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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消融(肺静脉隔离)可作为症状性房颤合并 HFrEF 患者的二线治疗,尤其对胺碘酮不耐受或无效者,能改善症状及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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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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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CHA₂DS₂-VASc 评分 0 分(男性)/1 分(女性)的低危患者外,所有心衰合并房颤患者均需长期抗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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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衰本身是卒中危险因素,合并房颤后卒中风险进一步升高,无需因心衰严重程度调整抗凝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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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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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推荐非维生素 K 拮抗剂口服抗凝药(NOACs,如达比加群、利伐沙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优于华法林,且无需常规监测凝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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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仅用于无法使用 NOACs 的患者(如机械瓣膜置换术后、严重肾功能不全),需维持 INR 2.0-3.0,且治疗窗内时间(TTR)≥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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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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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估 HAS-BLED 评分,积极纠正可干预危险因素(如控制血压、避免联用抗血小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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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生轻微出血,可暂停抗凝并密切观察;严重出血需及时停用抗凝药并给予逆转剂(如依达赛珠单抗用于达比加群,Andexanet alfa 用于 Xa 因子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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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素 - 血管紧张素 - 醛固酮系统抑制剂(RAASi)、β 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M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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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心衰合并房颤患者的基石治疗,需足量、足疗程使用,不受房颤节律 / 率控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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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 受体阻滞剂兼具心率控制和心衰治疗获益,优先用于合并房颤的 HFrEF 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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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 - 葡萄糖共转运蛋白 2 抑制剂(SGLT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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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格列净、恩格列净等可显著降低心衰恶化及死亡风险,无论患者是否合并糖尿病,均推荐用于 HFrEF 合并房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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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衰合并房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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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控制心衰(如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同时兼顾心率 / 节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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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立即电复律,无需等待抗凝准备(若房颤持续<48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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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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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心内科(心衰、电生理亚专业)、抗凝门诊、康复科等多学科团队协作,定期随访评估心衰症状、房颤控制情况、抗凝安全性及药物耐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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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患者普及房颤与心衰的关联,强调规律服药(尤其是抗凝药)的重要性,避免擅自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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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监测心电图、心脏超声、肝肾功能及凝血指标(华法林使用者),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该共识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心衰与房颤 “分治” 的传统模式,强调两者的协同管理,通过节律 / 率控制、抗凝治疗与心衰基础治疗的有机结合,最大程度改善患者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