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临床指南 > 文章内容

高血压急症的问题中国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1-28 08:51浏览:

  1. 疾病定义与相关界定
     
    共识将高血压急症定义为短时间内血压严重升高(通常收缩压≥180mmHg 和 / 或舒张压≥120mmHg),且伴有高血压相关靶器官损害,或原有器官功能受损进行性加重的临床综合征。同时补充了关键界定标准:一是收缩压≥220mmHg 和 / 或舒张压≥140mmHg 时,无论有无症状均视为高血压急症;二是部分患者就诊时血压未显著升高,但检查提示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等严重靶器官急性损伤,也属于此类。此外,共识建议不再使用 “高血压亚急症”“高血压危象” 等表述,仅以 “高血压急症” 区分需立即治疗的情况。
  2. 常见诱因
     
    该类急症的诱因多与用药、疾病及外界刺激相关,具体包括:一是患者擅自停用降压药或未遵医嘱服药,这是最常见原因;二是服用影响降压效果的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类固醇等,或拟交感毒性药品;三是严重外伤、手术、急性感染、急慢性疼痛等疾病相关因素;四是情绪激动、精神紧张等情绪因素;五是肾血管疾病、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等继发性高血压病因,也可能诱发血压急剧升高。
  3. 核心降压原则
     
    治疗遵循 “先救命后治病”,以避免靶器官发生不可逆损害为核心,采用控制性降压策略:①初始 1 小时内,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 25%;②之后 2 - 6 小时,将血压降至 160/100mmHg 左右的安全水平;③病情稳定后,24 - 48 小时内逐步将血压降至正常水平。同时需结合患者基础血压和靶器官损害程度,灵活调整降压节奏。
  4. 不同靶器官损害的精准治疗方案
     
    针对不同靶器官损伤的临床场景,共识明确了对应的降压目标和推荐药物,部分关键类型如下:
    病症类型 降压目标 推荐药物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控制在 130/80mmHg 以下,舒张压不低于 60mmHg 硝酸酯类、β 受体阻滞剂,也可选用乌拉地尔、地尔硫䓬等
    主动脉夹层 收缩压至少低于 120mmHg,心率维持在 50 - 60 次 / 分 首选 β 受体阻滞剂,可联合乌拉地尔、尼卡地平、硝普钠等
    急性左心衰竭 初始 1 小时平均动脉压降低不超治疗前 25%,目标收缩压<140mmHg 且不低于 120/70mmHg 联合利尿剂,搭配硝普钠、硝酸酯类、乌拉地尔等扩血管药物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溶栓患者控制在<180/110mmHg;不溶栓者收缩压>220mmHg 或舒张压>120mmHg 时才控制性降压,1 小时内平均动脉压降 15%,且收缩压不低于 160mmHg 拉贝洛尔、尼卡地平,必要时用硝普钠
    急性脑出血 无明显禁忌时,收缩压维持在 130 - 180mmHg 乌拉地尔、拉贝洛尔、尼卡地平,可联合甘露醇脱水
    高血压脑病 1 小时内平均动脉压降低 20% - 25%,初步目标 160 - 180/100 - 110mmHg 拉贝洛尔、尼卡地平、硝普钠,可联合甘露醇降颅压
  5. 基础用药推荐
     
    共识指出拉贝洛尔和尼卡地平可安全用于各类高血压急症,建议作为医院常备药物;硝酸甘油和硝普钠则更适用于心脏及主动脉损害相关的高血压急症,临床可根据具体病症类型灵活选用或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