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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欧洲心律协会专家共识:衰弱综合征心律失常的管理》要点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28 09:26浏览:

2023 版《欧洲心律协会专家共识:衰弱综合征心律失常的管理》由欧洲心律协会(EHRA)联合多个心律协会发布,主要针对衰弱综合征患者的心律失常管理提供建议。以下是其要点:

衰弱评估

  • 诊断标准:采用 Fried 标准,包括无意的体重减轻、疲惫感、肌肉无力、行走缓慢和活动水平低,3 项及以上阳性可诊断为衰弱,2 项阳性为衰弱前期。
  • 评估意义:衰弱评估应纳入心力衰竭等患者的常规临床管理,有助于识别并平衡治疗策略的风险与获益。

缓慢型心律失常

衰弱在缓慢型心律失常患者中常见,通常不应构成植入起搏器的禁忌证,但隐匿性病变患者的衰弱评估可能决定起搏方式的选择和随访。

室性心律失常

  • 室性期前收缩(VPBs):有 VPBs 症状和 / 或左心室收缩功能恶化证据,或频发 VPBs(>20%/24h)的患者,应立即开始治疗。新诊断频发 VPBs(>500 次 / 24h)即使无症状,也应转诊接受专科评估。
  • 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在心律失常死亡风险高且合并症较少的特定高龄患者中,ICD 的一级预防可能降低死亡率,设备编程可减少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休克发生率,适用于老年衰弱患者。

心房颤动(AF)

  • 心率与节律控制:药物控制心率是大多数衰弱患者的首选方案,但应采取个体化决策,考虑患者的风险和获益以及选择偏好。
  • 脑卒中预防:所有伴有非性别相关的 CHA₂DS₂-VASc 脑卒中危险因素的 AF 患者,无论衰弱状况如何,口服抗凝剂治疗都是有益的。衰弱、认知能力下降和跌倒风险通常不是不予抗凝治疗的理由。接受口服抗凝剂治疗的衰弱 AF 患者,需要频繁定期进行临床随访。
  • 消融治疗:导管消融术可能对特定的老年和高龄患者有益,特别适用于有手术意愿并预期能够改善症状和生活质量者。

设备管理

在 ICD、心脏再同步治疗除颤器(CRT-D)等设备更换、升级 / 降级和寿命终止时,医生、衰弱患者和护理人员之间应对涉及法律和伦理问题进行公开坦诚的讨论,包括最终是否需要停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