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药物治疗相关高钾血症防治专家共识》由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等组织专家制定,于 2024 年 6 月在《中国循环杂志》发表,旨在规范心力衰竭患者高钾血症的防治管理。以下是共识的主要内容:
将血钾 > 5.0 mmol/L 定义为高钾血症,并分为轻度(5.1-5.4 mmol/L)、中度(5.5-5.9 mmol/L)、重度(≥6.0 mmol/L)。
高危人群包括年龄≥65 岁、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45 ml/(min・1.73 m²)、慢性肾脏病 3-5 期合并糖尿病或 NYHA 心功能分级 Ⅲ-Ⅳ 级或正在使用肾素 - 血管紧张素 - 醛固酮系统抑制剂(RAASi)、既往发生≥2 次中度高钾血症或≥1 次重度高钾血症的患者。
RASi、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MRA)是心力衰竭治疗的基石药物,也是诱发高钾血症的主要独立危险因素。此外,β 受体阻滞剂、保钾利尿剂等也可能导致血钾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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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i/ARNI:建议从小剂量启用,逐渐上调剂量。启动和滴定期间监测血钾和肾功能的频率为 1 次 / 1-2 周,达到最大滴定剂量 1-2 周后复查,之后 1 次 / 月,至稳定后 1 次 / 3-6 个月。血钾 > 5.0 mmol/L 时启动降钾治疗并维持 RASi/ARNI 使用,血钾 > 6.5 mmol/L 或出现高钾血症相关危急情况时,可暂时停用 RASi/ARNI,将永久停用作为最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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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A:启动前应进行血钾监测,血钾≤5.0 mmol/L 可启动。血肌酐 > 221 μmol/L 或 eGFR<30 ml/min/1.73m² 时,禁用 MRA。轻度高钾血症患者接受降钾治疗后如需上调 MRA 剂量,需在 1 个月后复查血钾;中度高钾血症患者可维持当前剂量,1-3 个月内复查;重度高钾血症患者应停用 MRA 3-5d,待血钾恢复至≤5.0 mmol/L 后以低剂量重启,并在 1 个月后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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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物: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保钾利尿剂前和用地高辛的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发生高钾血症时,停止使用地高辛,必要时使用地高辛特异性抗体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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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适当限制高钾食物摄入,避免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琥珀胆碱等可致血钾水平升高的药物。对正在服用 RAASi 或需要调整 RAASi 剂量的患者以及有其他高钾血症诱因的患者,推荐尽早使用新型口服钾离子结合剂如环硅酸锆钠(SZC)进行早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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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一旦发生高钾血症,应立即停止补钾。优先选择缓慢注射 10% 葡萄糖酸钙 10-20 ml 或 10% 氯化钙中心静脉给药 1 次,对抗高血钾对细胞膜极化状况的影响。次优先级为一次性给予 10U 短效胰岛素加入 50% 葡萄糖溶液 50 ml 静脉输注,随后可给予碳酸氢钠 150-250 ml 缓慢静脉滴注(仅推荐用于液体负荷控制达标且合并严重代谢性酸中毒的患者)。持续降钾可使用袢利尿剂和噻嗪类利尿剂、阳离子交换树脂或新型钾离子结合剂 SZC 等。严重肾功能衰竭或上述治疗方法无效且血钾持续≥6.0 mmol/L 时,采用低钾或无钾透析液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