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心房颤动患者抗凝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24)》由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血栓防治分会制定,发表于《中华老年心脑血管病杂志》2024 年第 10 期,旨在规范年龄≥80 岁高龄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管理。以下是该共识的主要内容:
-
血栓栓塞风险评估:根据 CHA2DS2-VASc 评分或 CHA2DS2-VA 评分,高龄老年均为脑卒中 / 血栓栓塞高危人群,无禁忌证时应积极考虑抗凝治疗。
-
出血风险评估:建议对高龄心房颤动进行出血风险评估,优先管理可纠正的出血危险因素,在积极管理共病及合并症基础上应用抗凝治疗。
-
抗凝药物选择:瓣膜性心房颤动选择维生素 K 拮抗剂(VKA),非瓣膜性心房颤动(NVAF)首选直接口服抗凝药(DOAC)。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ml/min)和极低体质量患者,应选用华法林进行抗凝。
-
抗凝启动时机:持续超过 48h 的任何类型高龄心房颤动,无抗凝禁忌证时均应启动抗凝治疗;复发的阵发性心房颤动,应立即开始抗凝治疗。
-
剂量调整:准确评估肾功能有助预测出血风险,并根据肌酐清除率(CrCl)选择 DOAC 种类和剂量。CrCl 30~50ml/min 应适当减少 DOAC 用量;CrCl 15~29ml/min 时,可首选利伐沙班;CrCl<15ml/min 以下时避免使用任何 DOAC,考虑应用华法林。
-
监测要点:高龄心房颤动患者是出血高风险人群,应用 DOAC 期间应密切观察和监测,注意潜在药物间相互作用。
-
适用人群:华法林适用于心脏机械瓣置换、中重度二尖瓣狭窄、严重慢性肾脏病(eGFR≤15ml/min)、极低体质量等心房颤动患者。
-
监测指标:应用华法林应严格进行临床监测,评估出血风险,维持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6~2.5,保持治疗窗时间百分比(TTR)>70%。
-
小出血:可继续服用抗凝剂,如加重则停用抗凝剂,稳定后尽快重启。
-
大出血或致命性大出血:应立即停用抗凝剂并对症治疗,对威胁生命的大出血可应用特异性抗凝逆转剂,必要时应用内镜、放射或外科机械止血等治疗。
-
一般情况:高龄心房颤动患者出血后应在全面评估风险 - 获益后,确定是否重启抗凝;继发性出血原因消除后可恢复抗凝;胃肠道出血有效控制 1 周后一般可重启抗凝。
-
颅内出血:颅内出血患者经多学科综合评估脑卒中获益和再出血风险,7~8 周后考虑重启 DOAC。
-
合并缺血性脑卒中:可根据临床严重程度和权衡出血转化风险后,考虑重启抗凝治疗,优选 DOAC。
-
合并心力衰竭:DOAC 对高龄心房颤动患者血栓预防疗效不劣于华法林,而大出血风险低于华法林,推荐 DOAC 优先于华法林选择。
-
合并瓣膜病:合并中重度二尖瓣狭窄或机械瓣膜,推荐华法林治疗;合并非瓣膜性心脏病,推荐优先选择 DOAC。
-
PCI 术后:建议采用三联抗栓治疗 1 周,继以 DOAC 联合氯吡格雷双联抗栓方案治疗 6~12 个月,1 年后可单独使用 DOAC。
-
CABG 术后:病情稳定的 CABG 术后 1 年以上的高龄心房颤动患者,推荐单用抗凝治疗,DOAC 优于华法林。
-
小手术:拔牙、根管治疗等小型牙科手术、皮肤科表浅手术等出血风险较低的小手术,围术期不建议停用抗凝治疗。
-
DOAC 用药患者:择期手术建议手术前 1~2d(高出血风险)停用利伐沙班或艾多沙班,达比加群酯根据肌酐清除率和出血风险在术前 1~4d 停用,术后 24h 恢复 DOAC 治疗,高出血风险患者术后 48~72h 恢复。
-
华法林用药患者:建议在择期手术前 5d 停用华法林,不需肝素类桥接治疗,术后 24h 以常规剂量恢复华法林治疗,高出血风险患者术后 48~72h 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