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发布的类风湿关节炎(RA)治疗指南主要针对 RA 的药物治疗,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为临床医生和患者在常见临床情况下进行药物治疗决策提供参考。以下是该指南的一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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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药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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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s):对于早期(病程<6 个月)和确诊(病程≥6 个月)的 RA 患者,推荐甲氨蝶呤作为首选的传统 DMARDs。如果甲氨蝶呤不耐受或存在禁忌证,可考虑使用来氟米特或柳氮磺吡啶等其他传统 DMARDs。在治疗过程中,可根据患者的病情活动度、不良反应等情况,调整 DMARDs 的剂量或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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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剂:对于中高度疾病活动度的 RA 患者,在使用传统 DMARDs 治疗效果不佳时,推荐联合使用生物制剂。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TNFi)如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等是常用的生物制剂。对于 TNFi 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的患者,可考虑使用非 TNF 生物制剂,如阿巴西普、利妥昔单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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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法替尼:对于传统 DMARDs 或生物制剂治疗效果不佳的 RA 患者,可考虑使用托法替尼。托法替尼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与传统 DMARDs 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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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在 RA 治疗中,可短期小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来快速控制病情活动,如缓解关节疼痛、肿胀等症状。但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带来较多不良反应,因此应尽量减少使用剂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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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策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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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治疗策略:推荐采用目标治疗策略,即根据患者的病情活动度,设定个体化的治疗目标,如达到临床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并定期评估患者的病情,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治疗方案,以实现治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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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减量与停药:当患者病情得到长期控制,达到临床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后,可考虑逐渐减少药物剂量。但在减量过程中,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一旦病情复发,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对于部分患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可能可以尝试停药,但需要谨慎评估停药的风险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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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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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症患者:对于合并肝炎、充血性心力衰竭、恶性肿瘤和严重感染等疾病的 RA 患者,在使用生物制剂和 DMARDs 时,需要谨慎评估风险和获益。例如,对于合并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患者,在使用生物制剂前,应先进行抗病毒治疗,并密切监测肝功能和病毒复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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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建议开始或接受 DMARDs 或生物制剂治疗的 RA 患者接种疫苗,以预防感染。但在接种疫苗时,应选择合适的疫苗类型,并注意接种时机,避免与免疫抑制剂的使用时间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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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筛查:对于开始或接受生物制剂或托法替尼治疗的 RA 患者,应进行结核病筛查,包括结核菌素皮肤试验(TST)或 γ- 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等。如果筛查结果为阳性,应在使用生物制剂或托法替尼前进行预防性抗结核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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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监测相关:在使用传统 DMARDs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患者的实验室指标,如全血细胞计数、肝脏转氨酶水平和血清肌酐水平等,以早期发现药物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肝肾功能损害等,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该指南共包含 74 条建议,其中 23% 为强烈推荐,77% 为条件性推荐。强烈推荐意味着专家组确信遵循该建议的有利效果大于不利效果;条件性推荐则表示对患者获益和危害权衡存在不确定性,或患者价值和偏好存在较大差异,需要临床医生和患者通过共同决策来确定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