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亚洲太平洋地区风湿病学学会联盟(APLAR)发布的类风湿关节炎(RA)治疗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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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治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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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目标:通过持续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状态以维持患者身体功能及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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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决策与早期治疗:治疗应由临床医生与患者共同决策,且一旦确诊应尽早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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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选择依据:以疾病活动证据和(或)预后不良因素及合并症作为治疗方案选择的依据。预后不良因素包括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CPA)或类风湿因子(RF)阳性、血沉(ESR)或 C 反应蛋白(CRP)升高、影像学关节侵蚀或进行性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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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评估:初诊或处于疾病活动期患者,每 1-3 个月评估病情,使用合适的标准化量化疾病活动评分进行评估。接受生物制剂治疗时,要进行安全性监测,包括结核、病毒性肝炎及其他机会性感染(如真菌、寄生虫感染)等。同时,应对患者的关节外表现、合并症、感染情况(包括结核及乙肝)以及接种疫苗情况、妊娠或哺乳期等特殊状态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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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的作用:NSAIDs 和环氧化酶 - 2(COX-2)抑制剂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且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尽量短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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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作用:不推荐口服糖皮质激素单一用药,可考虑与传统改善病情抗风湿药(cDMARDs)联用控制活动期 RA。早期 RA 在传统 DMARDs 基础上联合小剂量激素(泼尼松≤7.5mg/d)可减少影像学进展,且激素应用应尽量保持最低有效剂量和最短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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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 DMARDs 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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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使用:一旦确诊 RA,应尽快使用 cDMARDs(单一用药或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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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药物:甲氨蝶呤是 cDMARDs 中的一线治疗药物,被视为治疗 RA 的锚定药。对甲氨蝶呤不耐受患者,可选择来氟米特、柳氮磺吡啶、羟氯喹等,在部分亚太国家还可选择布西拉明、艾拉莫德、硫唑嘌呤、注射用金制剂和他克莫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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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治疗:活动期 RA,尤其有预后不良因素患者,应联合使用 cDMARDs,且联合治疗方案应包括甲氨蝶呤(除非有使用禁忌或不耐受)。对甲氨蝶呤单药治疗无应答的患者,三联治疗(一般指甲氨蝶呤联合柳氮磺吡啶及羟氯喹)是有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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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监测:开始治疗或调整治疗方案后,每 1-3 个月进行一次疾病评估,直到病情稳定、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病情稳定后,可每 3-6 个月进行一次疾病监测。治疗失败的定义为合适剂量的两种 cDMARDs 联合治疗 6 个月仍未达到疾病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其中一种药物必须包括甲氨蝶呤,除非甲氨蝶呤存在使用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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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类缓解病情药物(bDMARDs)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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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机:患者对 cDMARDs 应答不良或不能耐受时,可使用 bDMARDs。应答不良定义为标准剂量连续使用两种 cDMARDs 治疗 6 个月后(至少应使用 2 个月,除非发生显著不良反应限制了治疗剂量和持续时间),关节肿胀数≥3 且疾病活动度评分 28 个关节(DAS28)>3.2。病情活动且存在预后不良因素的患者,可考虑早期应用 bDM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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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注意:开始 bDMARDs 治疗前,应了解患者感染、合并症、疫苗接种、怀孕等情况,排查结核、乙肝、丙肝感染。活疫苗接种应在开始 bDMARDs 治疗至少 4 周前进行。bDMARDs 联合甲氨蝶呤用药时效果更显著,可选药物包括肿瘤坏死因子(TNF)拮抗剂、阿巴西普、利妥昔单抗、托珠单抗等。使用一种 bDMARDs 治疗满 6 个月未达到疾病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状态患者,建议更换另一种 bDMARDs。获得缓解的患者,可考虑下调治疗剂量,持续缓解超过 12 个月,bDMARDs 可考虑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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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法替尼的作用:如 bDMARDs 治疗失败,可以考虑选择托法替尼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