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发布了关于应用合成的和生物类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更新版建议。该建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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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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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RA)病人的治疗应以最好的照料为目标,并且治疗方案应该由病人和风湿免疫科医生共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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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决策应基于疾病活动度以及其他病人因素,比如结构损伤的进展、合并症和安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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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免疫科医生应是治疗 RA 患者的主要专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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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会带来较高的个人、医疗和社会成本,治疗医生在管理中应考虑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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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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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确诊 RA,应立即开始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s)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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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的治疗应以患者的持续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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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活动性疾病应经常进行监测(每 1-3 个月);如果治疗超过 3 个月仍无改善,或 6 个月仍未达标,则应调整治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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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MTX)应作为首选治疗方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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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在 MTX 禁忌证(或不耐受)的 RA 患者,可考虑使用来氟米特或柳氮磺吡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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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用或换用传统合成改善病情抗风湿药(csDMARDs)治疗时,应考虑以不同剂量和给药途径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但应在临床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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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初始 csDMARDs 治疗未达到治疗目标,在无不良预后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应用其他 csDM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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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初始 csDMARDs 治疗未达到治疗目标,并且存在不良预后因素时,应添加一种生物制剂 DMARDs(bDMARDs)或一种靶向合成 DMARDs(tsDMARDs)。其中 bDMARDs 包括阿巴西普、利妥昔单抗、sarilumab、托珠单抗、TNF 抑制剂等;tsDMARDs 主要指 JAK 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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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MARDs 和 tsDMARDs 应与一种 csDMARDs 联合应用;对于不能联合应用 csDMARDs 的患者,IL-6 通路抑制剂和 tsDMARDs 与其他 bDMARDs 相比可能具有一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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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种 bDMARDs 或 tsDMARDs 治疗失败,应考虑应用另一种 bDMARDs 或 tsDMARDs 治疗;如果一种 TNF 抑制剂治疗失败,可应用另一种作用机制的药物或其他 TNF 抑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