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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ACP临床实践指南:治疗低骨密度或骨质疏松症预防骨折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19 17:31浏览:

2017 年美国医师学会(ACP)发布的《治疗低骨密度或骨质疏松症预防骨折临床实践指南》,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基于循证医学的骨质疏松症治疗建议。以下是该指南的部分主要内容:
  1. 女性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ACP 强烈建议临床医生为已知患有骨质疏松症的女性开具阿仑膦酸钠、利塞膦酸钠、唑来膦酸或狄诺塞麦等药物进行治疗,以降低髋部和脊椎骨折的风险。这一建议基于高质量证据,这些药物在多项研究中已被证实能有效减少骨折发生。
  2. 女性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时长:ACP 较弱建议对骨质疏松症女性进行药物治疗的时间持续 5 年。由于证据质量较低,该建议的强度相对较弱,但综合考虑药物疗效和潜在风险等因素,5 年的治疗时长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参考。
  3. 男性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对于临床确诊的骨质疏松症男性,ACP 较弱建议临床医生可选择双膦酸盐类药物进行治疗,以降低脊椎骨折的风险。因相关研究证据相对较少,所以此建议为弱推荐。
  4. 治疗期间的骨密度监测:ACP 不建议在 5 年药物治疗期间,对患骨质疏松症的女性进行骨密度监测。因为现有证据表明,在治疗期间进行骨密度监测并不能为患者带来明显获益。
  5. 其他药物的使用:ACP 强烈建议不要使用更年期雌激素治疗或更年期雌激素联合孕激素治疗,以及雷洛昔芬来治疗女性骨质疏松症。这是基于中等质量证据,这些治疗方法存在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增加脑血管意外和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其潜在危害大于可能带来的益处。
  6. ≥65 岁女性骨折高危人群的治疗决策:对于≥65 岁的有较高骨折风险的骨质疏松症女性,ACP 较弱建议临床医生应基于对患者偏好、骨折风险状况以及药物的获益、危害和成本等问题的综合讨论,来决定是否进行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