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3 月 11 日,意大利临床内分泌学家学会在其会刊《内分泌学研究杂志》上在线发表了《药物治疗骨质疏松症立场声明》。该声明聚焦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为内分泌医生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方案。以下是对其的解读:
依据 GRADE 系统将证据质量分为高、中、低和极低 4 档,推荐强度分为强推荐和弱推荐两级。高质量证据支持强推荐,低质量证据产生弱推荐,但在临床实践中还需考虑患者价值观和偏好等因素,可能会出现推荐强度 “升级” 或 “降级”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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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内容:应考虑患者的年龄、家族和个人骨折史(包括评估椎体骨折),将骨密度值作为骨折风险的预测指标,评估早绝经女性或绝经时有其他骨折风险因素者的 BMD 值,排除任何骨质疏松的继发因素包括药物和慢性病,注意检查男性有无性腺功能低下症的症状和(或)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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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指南区别:本立场声明对风险因素的重要程度以 “推荐” 和 “建议” 的形式进行了区分,特别把 “年龄”“家族和个人骨折史”“男性性腺功能低下”“女性早绝经” 和 “排除继发性骨质疏松” 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将 “低体重” 作为骨折风险因素单独提出,重视 “青春期” 的健康状况。
重视 WHO 推荐的骨折风险评估工具 FRAX 在确认是否该进行药物干预中的重要作用,但强调尚无公认的实施药物干预的 “骨折风险水平”。对于药物干预的适应证提出的 3 条推荐,与其他指南一致,需要进行骨折风险评估的人群为所有绝经后女性和 50 岁以上的男性。特别强调,在临床上,当证据的发现会带来治疗的改变时,均应进行 “骨折风险” 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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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治疗:所有药物治疗方案均必须包括钙和维生素 D 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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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膦酸盐:除氯膦酸钠以外的 4 种双膦酸盐(阿仑膦酸钠、利塞膦酸钠、伊班膦酸钠、唑来膦酸)均可用于降低绝经后骨质疏松患者的椎体骨折风险;阿仑膦酸钠、伊班膦酸钠或唑来膦酸可降低非椎体骨折风险,利塞膦酸钠或唑来膦酸可降低髋部骨折风险。建议在使用阿仑膦酸钠治疗 3-5 年后,利塞膦酸钠治疗 5 年后或唑来膦酸治疗 3 年后变成低骨折风险的女性(BMD T 值 >-2,和 / 或无骨折发生)进行再评估和终止治疗;若仍为高风险者,建议将阿仑膦酸钠的治疗延长至 10 年,利塞膦酸钠延长至 7 年,唑来膦酸延长至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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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药物:包括雷奈酸锶、狄诺塞麦、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激素治疗和甲状旁腺激素类似物等,声明也对这些药物的使用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或建议。
此外,该立场声明还对男性前列腺癌雄激素剥夺治疗和乳腺癌芳香化酶抑制剂治疗所致的继发性骨质疏松症,以及常见的绝经前女性骨质疏松症和男性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作出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