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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共识声明:骨转换标志物用于亚太地区骨质疏松症治疗短期监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10-13 08:24浏览:

2019 年发布的《关于亚太地区使用骨转换标志物短期监测骨质疏松症的共识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 骨转换标志物的选择:推荐血清 1 型胶原 C 末端肽(CTX)和 1 型前胶原 N 末端肽(P1NP)作为监测骨质疏松症治疗效果的骨转换标志物,它们是国际骨质疏松基金会(IOF)和国际临床检验医学联合会(IFCC)推荐的指标。
  • 监测时间点:患者应在开始治疗前检测骨转换标志物的基线值,在抗骨吸收治疗或促骨形成治疗后 3 个月进行检测,若治疗后的变化超过最小有意义变化值(LSC)时,认为治疗有效。
  • 治疗有效的判断标准:治疗后 β-CTX 的变化超过 30% 和治疗后 P1NP 的变化超过 20%,认为治疗有效。
  • 注意事项
    • 由于 CTX 检测结果受进食影响,应采集空腹血浆样本。如果患者有肾功能或肝功能异常,可以选择骨源性碱性磷酸酶(BAP)。CTX 和 N 端肽(NTX)具有较大的昼夜变化,每次抽血的时间必须一致,对于无法在每个时间点抽血的患者,P1NP 或 BAP 可能更适用。
    • 当采用骨转换标志物监测疗效时,如果患者有合并症或正在使用可能影响骨转换标志物的药物,应谨慎解读结果,并应考虑采用其他评估方法。例如,糖尿病患者的骨吸收和形成标志物处于较低水平,慢性肾病和其他一些影响骨代谢的内分泌疾病的患者,骨转换标志物变化个体差异明显。此外,骨折后由于损伤修复作用,即使到 6 个月骨转换标志物水平也可能显著升高,对近期骨折患者要慎重选择骨转换标志物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