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EULAR 在线发表了《应用合成或生物类改善病情抗风湿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建议》,该建议包括 5 条总则和 12 条具体推荐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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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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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患者的治疗应由患者和风湿科医生共同决定,力求最好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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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决策取决于疾病活动度、药物安全性和其他患者方面的因素,如合并症和结构损害的进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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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患者的治疗应该主要由风湿科医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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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RA 的异质性,患者在其慢性病程中可能需要接受多种不同作用机制药物的序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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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科医生在治疗时应充分考虑患者高度的个体化、医疗和社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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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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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一旦诊断应立刻开始 DMARDs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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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持续的临床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是每个患者的治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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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病情活动的患者应密切监测,每 1-3 个月复查一次;起始治疗后如 3 个月病情无改善,或 6 个月仍未达标,应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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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氨蝶呤是一线治疗药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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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甲氨蝶呤治疗存在禁忌或早期不耐受的患者,可以选择来氟米特或柳氮磺胺吡啶替代作为一线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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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或更换 csDMARDs 时,可以选择不同剂量或不同给药方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但疗程宜短,在临床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快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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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线 csDMARDs 治疗未能达标,在不存在预后不良因素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使用其他 csDM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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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线 csDMARDs 治疗未能达标,但是存在预后不良因素时,应加用一种 bDMARDs 或 tsDMARDs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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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MARDs 和 tsDMARDs 应和一种 csDMARDs 联合使用;对无法联合使用 csDMARDs 的患者,IL-6 途径抑制剂和 tsDMARDs 较 bDMARDs 可能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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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种 bDMARDs 或 tsDMARDs 治疗失败,应考虑应用另一种 bDMARDs 或 tsDMARDs 治疗;如果一种 TNF 抑制剂治疗失败,可应用另一种作用方式的药物或第 2 种 TNF 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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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在糖皮质激素逐渐减量后病情持续缓解,可考虑逐渐减少 bDMARDs 或 tsDMARDs,特别是在与 csDMARDs 联合应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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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病情持续缓解,可考虑逐渐减少 csDMARD 的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