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更新的 2012 NICE 指南:≥12 岁人群头痛的诊断和管理(CG.150)涵盖了紧张型头痛、偏头痛、丛集性头痛和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的诊断和管理建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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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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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度使用头痛:若患者在服用某些药物 3 个月或以上期间出现头痛或头痛加重,需留意药物过度使用的可能性。这些药物包括每月 10 天或以上服用曲坦类药物、阿片类药物、麦角类药物或联合镇痛药物;每月 15 天或更长时间服用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可单独服用或任意组合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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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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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型头痛:急性期可应用阿司匹林、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但不建议 16 岁以下患者使用含阿司匹林的制剂,也不建议使用阿片类药物。预防慢性紧张型头痛可考虑 5-8 周共 10 个疗程的针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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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头痛(有或无先兆):急性期治疗可采用口服曲坦和非甾体抗炎药或口服曲坦和乙酰氨基酚的联合应用,12-17 岁的患者优先考虑经鼻用的曲坦类制剂。对于倾向于只服用一种药物的患者,可以考虑口服曲坦、非甾体抗炎药、阿司匹林或乙酰氨基酚。在偏头痛的其他急性治疗中,即使没有恶心和呕吐,也可以考虑使用止吐剂,但不建议使用麦角或阿片类药物。对于口服制剂或 12 至 17 岁年轻人的鼻用制剂无效或不耐受的人,考虑胃复安或丙氯拉嗪的非口服制剂,也可考虑加用非口服非甾体抗炎药或曲坦类药物。预防性治疗可根据患者情况考虑托吡酯或普萘洛尔,但托吡酯可引起胎儿畸形的风险增加,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和女孩服用时要确保提供合适的避孕措施。若托吡酯和普萘洛尔都不适合或无效,可考虑在 5-8 周内进行最多 10 个疗程的针灸治疗,也可告知患者服用核黄素(400mg,每天一次)可能减少偏头痛的频率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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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集性头痛:急性期可给予氧气、皮下或经鼻曲坦治疗,不推荐使用乙酰氨基酚、非甾体抗炎药、阿片类药物、麦角或口服曲坦类药物。预防性治疗可考虑使用维拉帕米,但使用前若不熟悉其情况,应咨询专家意见,包括必要时进行心电图监测。若维拉帕米治疗无效,应寻求专家建议。若怀孕期间需要治疗丛集性头痛,也应寻求专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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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度使用头痛:向患者解释可通过停用过度使用的药物来治疗头痛,建议患者突然停用过度治疗急性头痛的药物至少 1 个月。要提醒患者停用药物后头痛症状在改善之前,短时间内可能加重甚至伴有戒断症状,需密切随访。对潜在原发性头痛,除停用过度使用的药物外,还应考虑预防性治疗。对于正在使用强剂量阿片类药物、或有相关并发症、或先前多次尝试停用过度使用药物失败的患者,可以考虑专科转诊和 / 或住院患者停用过度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