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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ACOG临床实践指南:妊娠期和产后头痛(No.3)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8-28 08:24浏览:

2022 年 5 月,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发布了《妊娠期和产后头痛(No.3)》临床实践指南,为妊娠期和产后原发性和继发性头痛的评估和治疗提供了循证建议。以下是该指南的主要内容:
 
  • 原发性头痛的预防:ACOG 建议产科医生审查患者用于预防头痛的药物,并考虑继续、减少、改变或停止这些药物,因为妊娠期间头痛症状可能会减轻。
  • 原发性和继发性头痛的评估
    • 病史筛查:在孕前评估和初次产检时,应筛查患者的偏头痛病史,包括症状、发生频率、用药史和干预史。
    • 继发性头痛评估方法:通过仔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其他适当的检查,如影像学检查(限制钆使用的磁共振技术)和有指征时的脊髓液检查,来评估继发性头痛。
    • 需立即注意的特征:继发性头痛中,“霹雳样” 头痛、快速发作、高血压、视觉变化、神经功能缺损或意识改变、呕吐和发热等特征需要立即引起注意。
    • 特殊情况处理:在先兆子痫和头痛的情况下,若伴有意识水平改变、呕吐或发热,应考虑其他继发性病因,如可逆性脑血管收缩综合征(RCVS)、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感染等。区域麻醉后 24-48 小时出现的伴有典型枕额疼痛和姿势特征的继发性头痛,应咨询麻醉科。
  • 原发性和继发性头痛的治疗选择
    • 妊娠期头痛治疗:妊娠期使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治疗顽固性偏头痛仅限于妊娠中期。推荐对乙酰氨基酚 1000mg 口服作为急性偏头痛的初期治疗,也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联合咖啡因,但需注意咖啡因每日剂量超过 200 毫克时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妊娠期间不要使用含有布他比妥的复合制剂、含有麦角生物碱的产品以及含有阿片类麻醉剂(可待因、氢可酮、羟考酮、氢吗啡酮)的药物。推荐单独使用甲氧氯普胺 10 毫克(静脉内或肠内),或与苯海拉明 25 毫克(静脉内或肠内)联合使用,用于治疗妊娠期持续性头痛。谨慎使用泼尼松龙、静脉注射镁或舒马曲坦作为妊娠期持续性头痛的二线治疗。
    • 哺乳期头痛治疗:推荐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非甾体抗炎药(NSAID)(除外标准剂量阿司匹林)、咖啡因和甲氧氯普胺治疗哺乳期患者的偏头痛。哺乳期患者可使用曲坦类药物,但建议在使用后的特定时间范围内避免母乳喂养。不要使用含有布他比妥的复合制剂、含有阿片类药物(可待因、氢可酮、羟考酮、氢吗啡酮)的药物以及麦角生物碱来治疗哺乳期妇女的偏头痛。
    • 特殊情况治疗:对因先兆子痫而出现持续性头痛并伴有严重特征的女性,进行硫酸镁治疗、控制血压和分娩。因硬膜穿刺而意外导致的头痛患者,接受硬膜外血补丁治疗。及时使用调整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治疗中心静脉窦血栓形成(CVST),以预防长期严重的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