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患者自控静脉镇痛技术临床实践规范的四川专家共识》由四川省抗癌协会肿瘤疼痛学专家委员会制定,旨在规范 PCIA 技术在四川省癌痛管理中的应用。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
适应证与禁忌证:PCIA 主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癌痛镇痛管理,尤其适合消化道功能障碍患者、难治性癌痛患者、重度癌痛患者的快速滴定以及癌性爆发痛频繁(每日 > 5 次)的患者。绝对禁忌证包括意识不清或缺乏沟通能力、无法正确理解自控镇痛含义的患者,以及不愿意行 PCIA 的患者。
-
给药方式:推荐使用精确度较高的电子微量泵给药,不推荐使用一次性机械泵。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设定个体化给药参数,可选择持续背景剂量输注联合单次给药自控镇痛,或无背景剂量下单纯自控镇痛方式。
-
镇痛药物选择:PCIA 首选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氢吗啡酮、羟考酮、舒芬太尼、芬太尼等,其中最常用的是吗啡、氢吗啡酮。吗啡耐受、伴有肝肾功能不全者可考虑芬太尼、舒芬太尼。不推荐使用哌替啶、μ 阿片受体部分激动剂及 μ 阿片受体激动 - 拮抗剂。单用阿片类药物效果不佳、不耐受或伴有明显焦虑情绪时可联用辅助药物,如抗癫痫药物、抗抑郁药物、糖皮质激素等。
-
剂量滴定:对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可参考吗啡注射液 1-2mg / 次或氢吗啡酮注射液 0.2-0.4mg / 次进行滴定。对于已经使用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可根据每日口服阿片类药物总量换算为静脉用药剂量进行滴定。
-
监测与管理:在 PCIA 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疼痛程度、生命体征、不良反应等情况。定期对患者进行疼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镇痛药物剂量。同时,要积极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便秘、呼吸抑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