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重症监护病房镇痛和镇静治疗专家共识(2024)》由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急救学组等组织修订。以下是部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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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导向性策略:在器官功能 “不稳定期”,给予深度镇痛镇静,以降低机体代谢率和氧耗,避免器官功能衰竭;在器官功能 “相对稳定期”,实施浅镇痛镇静,抑制躁动,减少不良事件,促进器官功能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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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镇痛为基础:镇痛镇静治疗前,明确患儿焦虑躁动及疼痛的原因,在针对病因处理的同时,以镇痛为基础进行镇静,只有充分镇痛,才能实现理想镇静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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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关怀:关注照明、噪声以及昼夜之分等环境因素对患儿的影响,及时处理任何引起患儿不适的生理因素,强调早期干预和以患儿为中心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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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评估:对于能正常交流的 3-18 岁患儿,可使用 Wong-Baker 面部疼痛量表;对于 0-7 岁儿童术后疼痛评估,可采用 FLACC 评分;对于无法交流的患儿,可使用修订版 FPS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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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静评估:常用的镇静水平主观评估方法有 Comfort 或 Comfort-B、Richmond 躁动 - 镇静量表;客观评估常用脑电双频指数,较为理想的镇静水平为 65-8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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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镇痛药:吗啡是 PICU 应用最广泛的镇痛药,适用于术后镇痛和各种疼痛性操作,首次剂量为 100μg/kg,静脉注射,维持量 10-40μg/(kg・h),持续静脉输注。芬太尼、瑞芬太尼等也较常用,但 2 岁以下和 12 岁以上儿童使用部分阿片类药物属超说明书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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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阿片类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适用于轻中度疼痛,也可作为阿片类药物的辅助药物,剂量为 10-15mg/(kg・次),每 4-6h 口服 1 次,每日最大剂量 6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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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2 -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右美托咪定具有抗交感、抗焦虑和诱导近似自然睡眠的镇静作用,同时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可用于接受机械通气和非插管患儿的操作镇静,以及预防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和苯二氮䓬类药物后诱发的谵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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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泊酚:剂量 < 67μg/(kg・min)、给药时间 < 48h 可作为镇静替代方案,不推荐 3 岁以下儿童使用,也无儿童镇静适应证,长时间静脉输注可能导致丙泊酚输注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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谵妄:目标导向性镇痛镇静治疗能有效降低谵妄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谵妄的患儿,需积极寻找并处理诱因,可给予抗精神病药物等进行对症治疗,但需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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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障碍:可通过观察患儿的睡眠模式、行为表现等方法及时识别睡眠障碍,改善患儿的睡眠环境,减少噪声、灯光等干扰因素,必要时可给予镇静药物等进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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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通气患儿:需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呼吸功能状态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镇痛镇静药物和治疗策略,避免过度镇静导致呼吸抑制、延长机械通气时间等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