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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头痛门诊建设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5-08-14 08:25浏览:

《中国头痛门诊建设专家共识》由中国卒中学会头痛分会、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头痛协作组于 2024 年发布。该共识将中国头痛门诊分为 4 个等级,并从职能、资源设置和监管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
 
  • 社区头痛门诊
    • 基础设施:需有相对固定的诊室,配置神经系统专用查体工具、听诊器、血压计、阅片灯等体格检查设施,以及头痛专用健康教育资料。同时,要具备向急救中心及上级医院转诊的通道,还需配备血常规、血生化等常规检验设备和便携式心电图仪。
    • 人员配备:至少 4 人,包括可由神经内科或全科医学科主任兼任的门诊主任,至少 1 名经过国家一级学会线下头痛诊疗专业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全科或神经内科医师,以及检验科医师、心电图诊断医师。
    • 治疗技术:至少配备 2 种急性期治疗药物和 2 类预防性治疗药物,以满足大多数原发性头痛患者的治疗需求。
    • 监测和随访:定期监测患者头痛控制和规范化药物服用情况,应用 HALT 量表评估患者疾病负担,使用规范化头痛患者门诊随访手册记录病情变化。
  • 头痛专病门诊
    • 基础设施:在社区头痛门诊的基础上,体格检查设施需增加眼底镜,配套设施需增加 CT、心电图仪和 Holter、血管超声以及超声心动图检查设备。
    • 人员配备:门诊主任可由医院神经内科或头痛相关科室主任兼任,至少有 1 名及以上神经内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且需经过国家一级学会线下头痛诊疗专业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此外,还需配备神经影像诊断医师、放射科技师、检验科医师等相关人员。
    • 治疗技术:至少配备 2 类及以上的急性期治疗药物和同等数量的预防性治疗药物,为患者提供更多样化的治疗选择。
    • 监测和随访:除社区头痛门诊的监测和随访内容外,还应根据随访结果对预防性治疗方案进行调整。
  • 高级头痛中心
    • 基础设施:须具备多学科联合门诊的时间和诊室,配套设施要求更为严格,包括 3.0T 或以上 MRI 检查设备、CTA 和 CTP 检查设备、DSA 检查设备、脑电监测及睡眠监测设备。
    • 人员配备:要求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神经内科正高医师,还需配备儿科、精神心理科、麻醉 / 疼痛科医师、中医治疗师等多学科人员,以及专职护士。
    • 治疗技术:至少配备 3 类及以上的急性期及预防性治疗药物,通常还需掌握肉毒素注射治疗慢性偏头痛等先进技术。此外,还负责参与制定中国头痛相关指南、专家共识等工作。
    • 监测和随访:建立更为完善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包括门诊筛查、随访系统和数据库、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等,能够对患者进行更为精确的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区域头痛中心
    • 基础设施:在高级头痛中心的基础上,应重视区域内的头痛网络体系建设,包括各级头痛门诊双向沟通体系、头痛患者信息数据共享体系、疑难病例专家联合会诊体系等。
    • 人员配备:除高级头痛中心的人员配置外,还需配备医疗质量评价和改进人员、医疗社会工作者和头痛科研人员等。
    • 治疗技术:急性期治疗至少配备 4 类及以上的药物,同时负责管理和协调区域内各个头痛医疗机构,确保头痛治疗的质量和同质化。
    • 监测和随访:包含高级头痛中心的所有监测和随访技术,还扩展到更广泛的区域性数据管理和分析,负责管理和协调区域内各个头痛医疗机构的监测和随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