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1 18:52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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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骨折复位后,用外固定或牵引难以保持骨折端复位者,应行内固定:
①骨折一端有肌肉强烈收缩者(如尺骨鹰嘴骨折、胫骨结节骨折、髌骨横断骨折等);
②关节内骨折,特别是下肢的负重关节,需要解剖复位者;
③一骨多处骨折或全身多发性骨折,单用外固定难以维持复位或不利于护理和并发症的预防者;
④脊柱骨折合并截瘫,术后为保持脊柱的稳定性者。
2、内固定可以促进骨折愈合者。如股骨颈骨折,多发生于老年人,外固定效果差,并发症多,内固定治疗可以提高愈合率,减少死亡率。
3、骨折治疗不当或其它原因所致的不愈合;先天性胫骨假关节症;骨切除术或严重损伤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等。在治疗中需要同时作骨移植,必须有牢靠的内固定,才能保证植骨的愈合。
4、按计划切骨矫正畸形后,需行内固定,以保持矫正后的良好位置(如膝、肘部内、外翻的切骨矫形术,股骨转子间、转子下切骨术,脊柱切骨术等)。
5、8~12小时以内、污染轻的开放性骨折,彻底清创和复位后,可行内固定术。但以简单的内固定物为宜(如螺钉、钢针、钢丝、小型钢板等)。
1、对粉碎性骨折,内固定不能有效地保持复位,手术又能损害骨折块血运,一般多不作切开复位、内固定。但关节内粉碎性骨折和长骨蝶形骨折复位后不能保持位置者,应施行内固定。
2、开放性骨折超过12小时,或虽在12小时以内,但污染较严重者。
3、骨折区有急性感染者。
当前手术最佳时间谨遵医嘱。
除同骨折切开复位术的术前准备外,尚需作下列准备。
1、内固定物的金属质量应无电解作用,不锈,硬度适当,规格合适。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不同金属的制品,避免产生电解作用,导致骨质吸收、内固定物松动,影响愈合。内固定物的表面应光滑,损坏的或折弯后又复原的不宜使用。
2、应对骨折的性质、形态、部位及病人情况作充分研究,再决定内固定物的品种。并应充分估计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准备换用的其它品种的内固定物。在术前应对照x线片,选择粗细、长短、宽厚合适的内固定物,最好再准备比已选定的内固定物大、小各一号的内固定物以备术中选用。
3、关节内骨折、股骨颈骨折施行内固定时,应有x线摄片的准备,以便及时观察复位及内固定的情况,指导手术的进行和保证手术的成功。
4、对血运不好、陈旧性骨折畸形愈合或不愈合的病例,在切开复位、内固定的同时,应行骨移植术,或带血管的骨膜移植术,术前需作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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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饮食:
1、宜食用新鲜水果蔬菜等清淡饮食。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忌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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