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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使用他汀类药物的9条建议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2-03-17 09:54浏览:

老年人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高危人群,是他汀类药物治疗的适宜人群。而出于对老年人应用他汀类药物是否获益及安全性的担忧,老年人他汀类药物的应用严重不足。

在2015年《血脂异常老年人使用他汀类药物中国专家共识》中已明确指出,血脂异常老年人应用他汀类药物治疗明确获益,并且治疗安全性良好。

因此小编特意总结了9点关于老年人的他汀使用建议,与医生朋友分享:

1鼓励老年人调整饮食结构、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

2通常老年人对他汀类药物安全性和耐受性好,但要避免盲目使用大剂量他汀而导致不良反应。如高龄老人中甲状腺功能减退患病率很高,此类患者易发生肌病,应尽量避免应用大剂量他汀治疗,对于有肌肉症状者还应检测甲状腺功能。

3应根据老年人个体特点选择他汀的种类与剂量,从小剂量开始用药,在监测肝肾功能和肌酸激酶的前提下合理调整药物用量。如无特殊原因或禁忌证,应鼓励具有多种ASCVD危险因素的老年人使用他汀类药物。对于不能耐受他汀的患者,可考虑更换不同种类他汀、减少剂量或隔日小剂量服用等方法。

4老年人的生理变化导致肝肾功能减退,医生应考虑到患者肝肾功能状态;并且由于许多老年患者常常应用多种药物,因此医生需要充分重视患者并存其他疾病、合并用药等情况。合并用药选择不当,可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或降低疗效。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尽量选择使用在肝内或体内不同代谢途径的药物。

5大量饮酒可能增加他汀不良反应风险,需避免。

6对于活动性肝病、失代偿性肝硬化及急性肝衰竭、不明原因肝酶持续升高和任何原因导致血清肝酶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的患者,应禁用他汀。

慢性肝脏疾病,并非他汀类药物使用的禁忌证。不过他汀类药物与抗肝炎病毒药物合用时可增加不良反应。

肾功能不全者容易发生他汀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因此对于肾功能受损(GFR<60ml?min-1?1.73m2)者推荐使用目前临床试验已经证实安全有效的剂量。

7他汀治疗过程中若LDL-C降低至达标后(1mmol/L以下),应坚持长期用药。医师可根据患者血脂水平考虑调整他汀剂量或更换不同种类,如无特殊原因不应停药。停用他汀类药物后血脂升高甚至反跳,使心血管事件及死亡率明显增加。

8血脂监测

生活方式干预者:于6~8周复查血脂水平,达标或明显改善者坚持干预,并于3~6个月后复查;如持续达标,6~12个月复查。

应用他汀者:要关注有无肌痛、肌肉压痛、肌无力、乏力和消化道症状等。在服药前、服药后4周复查血脂、肝酶、肌酶及肾功能;3~6个月未达标者,应调整他汀类药物剂量或种类,达标后每6~12个月复查。

停用他汀:当血ALT、AST超过正常上限3倍或肌酸激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时需停用他汀并复查,直至恢复正常;若未恢复正常,应排除其他原因。

对发生肝酶、肌酶异常者,应再次评估获益与风险,再决定是否继续应用,若继续用,可更换种类或减少剂量后密切观察。

9年龄不应成为高龄老年人(≥80岁)使用他汀类药物的障碍。但对于这一特殊人群,医生应较为谨慎的干预:可根据患者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分层,结合生理年龄、肝肾功能、伴随疾病、合并用药等,充分权衡调脂治疗的利弊,积极、稳妥地选择他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