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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抑郁等精神疾病的表现和睡眠障碍的治疗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18-10-11 12:03浏览:

 社会中对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歧视自古就有,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精神疾病也是人体疾病状态,并对精神疾病患者产生一种同情,呼吁尽可能改善精神患者的生活状态及社会地位。我们在关爱他人的同时,别忘了关心自己!
 
这些表现,你有吗?
 
下面将列出普通人群最常见且易被忽视的5种精神心理疾病的表现,对照自己的日常生活,看看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吧!
 
1.晚上睡不着,早上醒得早?
 
有可能是得了失眠症!失眠是指睡眠的始发和维持发生障碍致使睡眠的质和量不能满足个体正常需要的一种状况。失眠的表现形式有难以入睡、睡眠不深、多梦、早醒,或醒后不易再睡、醒后不适感、疲乏或白天困倦等;
 
失眠往往引起患者白天不同程度地感到未能充分休息和恢复精力,因而躯体困乏,精神萎靡,注意力减退,思考困难,反应迟钝。由于失眠带来的上述不适以及对失眠的担心常常引起情绪沮丧,焦虑不安。使得失眠→担心→焦虑→失眠的连锁反应不断循环,反复强化迁延难愈。
 
2.害怕与人交流?对空旷场所恐惧?
 
恐惧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某种客观事物或情境为主要表现的神经症,如:
 
故事1:女,25岁,性格内向。自高中开始害怕被人注视,一旦发现别人注意自己就不自然,脸红、不敢抬头、不敢与人对视,甚至觉得无地自容,因而回避社交,不敢在公共场合演讲,集会不敢坐在前面。尤其是面对异性时上述症状严重,后发展为对熟人、同事也特别“害羞”。经专科医生诊断为:社交恐惧症。
 
故事2:某男,36岁,公司职员。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害怕独自在一个空旷的场所,包括操场、体育馆、散场后的影院,甚至在无人的办公室里也害怕,因此从不一人加班。近来家人发现他不敢出门,担心到了某场合会发生情绪失控、逃走等行为。经专科医生诊断为:场所恐惧症。
 
3.总是不开心,提不起兴趣?
 
如果有下列表现,请小心抑郁症!自我感觉显著而持久(可能超过2周)的情绪低落,悲观、郁郁寡欢,感到“心里压抑”、“高兴不起来”,时常愁眉苦脸、长吁短叹。程度较轻者感到闷闷不乐,无愉快感,凡事缺乏兴趣,平时非常爱好的活动也提不起劲,常伴疲乏感,一天下来感觉“精疲力尽”。
 
还可能出现注意力不集中,丢三落四,失眠或睡眠质量不高,食欲差等症状;严重者可自责、内疚,悲观绝望,痛不欲生,有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之感,患者常诉说“活着没有意思”等。
 
4.反复查门锁,东西必须摆齐?
 
强迫症可以表现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
 
强迫观念:患者脑中常反复思考或怀疑一些词或短句,而这些词或句子常是病人所厌恶的(强迫思维);
 
强迫意向:病人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内在冲动要去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尽管患者知道这种冲动是非理性的、荒谬的,故努力克制,非常痛苦。
 
强迫行为: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如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账目是否搞错等,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强迫检查)。
 
5.总是不能心静,坐立不安?
 
精神上的紧张、过度担心是焦虑症状的核心。表现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情结果产生不切实际的担心,感觉提心吊胆、惶恐不安。有人还会伴有运动不安,表现搓手顿足,坐不住,不停地来回走动,无目的的小动作增多。
 
有的病人表现肌肉紧张,严重时有肌肉酸痛,多见于胸部、颈部及肩背部肌肉,紧张性头痛也很常见。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心动过速、皮肤潮红或苍白,口干,便秘或腹泻,出汗,尿意频繁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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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障碍的原因比较复杂,常常是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的睡眠障碍甚至同一睡眠障碍的不同阶段,其病因因素的构成比重也有很大不同。睡眠障碍有一定家族聚集性,有家族史的普通人群新发病率是无家族史人群的3倍,家系研究和双生子研究显示,失眠的遗传度大约为30%~60%。随着病程的延长,失眠患者的心理行为因素愈来愈发挥更主要的作用。
 
一、觉醒-睡眠调节机制与睡眠障碍
 
睡眠和觉醒是人的基本行为之一,与人的学习、记忆、情绪等高级功能密切相关。目前认为觉醒-睡眠的调节模式主要是通过觉醒系统和睡眠系统的自我平衡机制和昼夜节律机制两种方式实现的。觉醒系统和睡眠系统通过相互抑制,调节人的觉醒和睡眠状态及两者间的快速转换。
 
1.觉醒-睡眠的调节:
 
觉醒是由中枢的觉醒系统促进和维持的。脑干的上行网状激活系统及脑桥、中脑、下丘脑后部和基底前脑(BF)的核团,通过释放乙酰胆碱(Ach)、去甲肾上腺素(NE)、多巴胺(DA)、5-羟色胺(5-HT)等神经递质调节大脑的觉醒状态。睡眠则主要通过下丘脑侧部(LH)和下丘脑后部(PH)的褪黑素浓缩素(MCH)投射途径、下丘脑腹外侧视前区(VLPO)的γ-氨基丁酸(GABA)投射途径和下丘脑视交叉上核的褪黑素投射途径构成的睡眠系统进行调节。其中MCH神经元与Ach能神经元和褪黑素能神经元是快速眼动睡眠(REM)的主要调节因素,而VLPO和正中视前区的GABA和甘丙肽能神经元则在非快速眼动睡眠(NREM)调节中起主要作用。视交叉上核(SCN)通过感受外界昼夜周期的光线变化,释放的神经递质间接激活LH/PH,并抑制VLPO而发挥睡眠调节作用,在觉醒-睡眠调节中起着内在的"生物钟"作用。
 
2.觉醒-睡眠调节与睡眠障碍:
 
觉醒、NREM睡眠和REM睡眠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彼此相互影响。觉醒障碍能够引起NREM睡眠和REM睡眠的改变,反之亦然。觉醒障碍主要表现为日间过度睡眠(EDS)。除觉醒系统功能紊乱外,其他疾病、睡眠剥夺行为、药物、睡眠卫生不良等均可引起EDS,10%以上普通人群存在EDS。睡眠障碍则主要表现为睡眠发动或维持困难以及睡眠中出现异常行为等。
 
二、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5章精神与行为障碍中,列于"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类别之下,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和某些发作性睡眠异常情况如睡行症、夜惊、梦魇等。
 
2013年颁布的《美国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5版》(DSM-5)将之前所称的睡眠障碍改称为睡眠觉醒障碍,主要包括失眠障碍、过度嗜睡障碍、发作性睡病、与呼吸相关的睡眠障碍、睡眠觉醒节律障碍及异态睡眠(包括非快速眼动睡眠唤醒障碍如睡行、夜惊、梦魇障碍、快速眼动睡眠行为障碍、不宁腿综合征及物质/药物所致的睡眠障碍)等。与DSM-Ⅳ相比,有些诊断标准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如将失眠障碍的病程标准由原来的至少1个月提高到至少3个月,较大幅度提高了诊断门槛。
 
2005年国际睡眠障碍分类第二版(ICSD-2)将睡眠障碍分为8大类:①失眠;②与呼吸相关的睡眠障碍;③并非由与呼吸相关的睡眠障碍导致的过度睡眠;④昼夜睡眠节律障碍;⑤异态睡眠;⑥与运动相关的睡眠障碍;⑦独立症候群,正常变异和尚未定义的项目;⑧其他睡眠障碍。与ICSD-2相比,2014年的ICSD-3不再将独立症候群作为一个大类,其他的变化主要包括将慢性失眠作为一个独立的睡眠障碍类型;将异态睡眠分为1型和2型;增加了治疗导致的中枢性睡眠呼吸暂停。此外,ICSD-3还对多数睡眠障碍的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
 
无论哪种仔细的修订和定义,关于睡眠障碍的分类都不可能尽如人意,特别是涉及有临床意义的睡眠障碍严重程度及最佳的检测方法等本身存在缺陷的问题时,就要求临床医生在使用这些诊断标准的过程中要有自己的判断。除了特别指明,所有的诊断都必须符合诊断标准。然而,临床上常有一些患者的睡眠障碍严重程度有显著的临床意义,但又不完全符合某一类型睡眠障碍的诊断标准,此时,临床医生可以先做出暂时性诊断,并密切随访和复查,才能最终确定睡眠障碍的类型。
 
三、睡眠障碍的治疗
 
睡眠障碍的干预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下面主要对失眠障碍的干预进行阐述。
 
(一)药物治疗
 
临床上最常用的是镇静催眠药,其次是某些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药物切忌随意增加药量,或者擅自停药、改药,虽然都是抗焦虑抑郁、镇定、助眠作用,但其针对性不同,胡乱用药会导致病情加重,延误治疗。
 
(二)心理治疗
 
1.一般心理治疗。通过解释、指导,使患者了解有关睡眠的基本知识,减少不必要的预期性焦虑反应。
 
2.行为治疗。进行放松训练,教会患者入睡前进行,加快入睡速度,减轻焦虑。物理治疗
 
(三)物理治疗
 
1.经颅微电流刺激疗法。
 
2.中医经络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