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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急救进行人工呼吸

作者:中华医学网发布时间:2022-05-23 11:02浏览:

1.然后判定呼吸是否停止,抢救者看不见患孩胸腹抬起,感觉不到或听不到呼气时的气流声,应立即打开气道,马上进行呼吸急救。吹气时先迅速连续的呼气两口,以便打开阻塞的气道和小的肺泡,避免肺脏回缩。吹气的力量以胸廓上升为度,人工呼吸的频率,婴儿为每分钟20次;儿童为每分钟15次。
 
1.判定患儿有无呼吸。
 
在气道开放以后,需在10秒内判定患儿有无呼吸,可通过观察患儿胸腹的起伏、听口鼻呼吸声音及用颊部感觉口内有无气流确定。应注意识别无效呼吸、喘息及气道阻塞后呼吸,如不能确定呼吸是否有效,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如果患儿自主呼吸有效,将患儿侧卧置于恢复体位,有助于保持气道通畅。
 
2.进行“口对口”或“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若患儿无自主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1岁以下婴儿可采用“口对口鼻”方法,抢救者的嘴必须将婴儿的口及鼻一起盖严,通过向婴儿口鼻吹气使胸廓抬起。如果施救者口较小,施行“口对口鼻”方法有困难,可采用“口对鼻”方法。经鼻吹气的同时,应抬起下颌使口闭合及保持气道通畅。如病儿为1岁以上儿童,就像对成人一样采用“口对口”方法,捏住鼻子,套住嘴进行人工呼吸。
 
开始人工呼吸时施救者应连续吹气2-5次,每次持续1-1.5秒,至少保证2次有效通气。吹气前应深呼吸,使呼出气中有最大的氧含量和最小的二氧化碳含量。由于患儿大小不同,肺顺应性不一样,因此难以规定统一的吹气压力及吹气量。最基本的原则是吹气可使胸廓抬起但又不引起胃膨胀。若吹气进入自由并且胸廓抬起,说明气道通畅;若吹气不能自由进入或胸廓不能抬起,通气无效,可能是气道有阻塞,或是吹气的容量或压力不够。阻塞最普遍的原因是未正确开放气道,需要进行调整,保证头后仰、下颌抬高,并使患儿嘴张开,以获得最佳的气道通畅和有效的人工呼吸。若怀疑颈或脊柱有损伤,则禁忌这种操作。若头的位置正确并用力吹气仍不能使患儿胸廓抬起,则应怀疑气道有异物阻塞,应排除异物。
 
人工呼吸频率是依据不同年龄的正常呼吸频率,同时考虑与胸外按压相配合而确定的,根据年龄大小,一般为每分钟12-20次。潮气量一般以胸部抬起为度。吹气应缓慢均匀,不可用力过猛,以防肺泡破裂;若吹得过快,会使气体进入胃内,造成胃膨胀,横膈上升反而减少肺的容积,影响人工呼吸效果。环状软骨加压可减少进入胃内的气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