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内斜视特征
这是在婴儿期最常被诊断的斜视,虽然父母亲都会强调从出生时眼珠即往内转,仍有数点要排除的,如①正常的眼球内转痉挛,持续1-4秒,在新生儿常见,但有时到4个月大时,仍有些婴儿会表现出来。②其实婴儿的眼位是外斜视,父母未察觉,把其往外斜之眼球注视物体的内转运动当成内斜视,或根本分不清眼球究竟是往内斜视,或根本分不清眼球究竟是往内或往外歪斜。③有许多的新生儿有很明显的鼻侧内狐皮,遮住部分的鼻侧巩膜,看起来就像内斜视,一般称此为“假性斜视”,随年龄增长,毗皮消退,自然就恢复正常外观。以上均非真正的内斜视。
先天性内斜视症候群有以下几项特征:①中等至大角度的内斜视(约30-50棱镜角度);②病史记载为出生后6个月内发生,而在一岁大时由可靠的临床医师加以确定;③无中高度远视;④无神经学上异常;⑤常伴随斜肌亢进或分离性垂直斜视;⑥常伴随潜伏性眼颤。
一般学者都建议手术治疗,但开刀的时机及方法等则仍有争论,但无论如何决定不可早于6个月大时进行,除了前文提及理由外尚有解剖学上的原因。
(7)先天性外斜视疗治
婴儿期的外斜视事实上是一未定形的事物,甚至很大角度的外斜视对新生儿来说都未必是真正有问题。的确一般在较大儿童身上发现的外斜视在婴儿期只是呈隐性外斜视或间接外斜视而已。而只偶尔有病人在一岁前表现出固定的大角度外斜视,谓之为先天性外斜视,同样的也常伴随下斜肌亢进及分离性垂直斜视。治疗仍是手术为主,而任何一位在6个月大后仍表现出外斜视的小病人,建议尽早延医治疗,并需排除器质性疾病可能性。
(8)调节性内斜视诊治
典型的调节性内斜视常在23岁间发生。但因新生儿即具部分调节能力,而在6个月大时就能正确的使用自如。而所谓的眼部调节时就能正确的使用自如。而眼部调节内转合成反射机转早至两个月大的婴儿即能表现,所以一岁以下的婴儿出现此类型斜视就一点都不足为奇了。所以有内斜视的婴儿都不能免俗的接受散瞳后屈光检验,只要远视超过两百度,眼部调节力就必须列入内斜视因素考虑之一。治疗以配镜为主,但临床经验则因婴儿年龄太小,家长配合意愿不高及检验困难度增加而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