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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哮喘如何规范治疗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22 09:22浏览:

  哮喘治疗除了考虑年龄特点外。还需同时考虑我国地区、经济的差异而决定如何应用联合治疗。
 
    在全球哮喘防治创议f Global Initiative forAsthma,GINA)推广已10余年的今天,哮喘治疗的新理念也在逐步推出,但可以看到哮喘治疗的两个基本点,即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和吸入型速效B:受体激动剂仍然位于哮喘治疗的主导地位。在儿童哮喘的临床实践中,对哮喘最基本治疗点仍应充分把握:
 
    (1)对于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对于大多数患儿推荐使用低剂量ICS作为初始控制治疗。
    (2)病毒诱发的反复喘息和轻度持续哮喘儿童,以及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变应性鼻炎患儿,白三烯调节剂类药物可作为一线治疗。
    (3)吸入型速效13:受体激动剂是目前最有效的缓解药物,是所有年龄儿童急性哮喘的首选治疗药物。
    (4)强调在任何年龄都不应将吸入型长效B:受体激动剂(LABA)作为单药治疗,只能在使用适量ICS时作为联合治疗。LABA或联合制剂尚未在5岁以下儿童进行充分研究。
    (5)临床缓解期仍应持续监测病情变化,并应注重对合并变应性鼻炎等共存疾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