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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梅毒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01 10:48浏览:

先天性梅毒

    [概要]

    先天性梅毒又称胎传梅毒,是母亲感染梅毒后经胎盘传播给胎儿。先天性梅毒可分为早期和晚期二型,早期先天性梅毒若及时治疗,可以治愈,生长发育正常;而晚期先天性梅毒螺旋体感染虽可治愈,但遗留的骨骼、神经系统和眼睛的损害却可持续终身。

   

[诊断要点]

一、母亲有孕期梅毒感染史而未经彻底治疗。

二、临床表现

1.早期先天性梅毒  多在出生后6月内出现症状,胎儿受染时间越早,症状越重,可呈多器官损害。

(1)皮肤粘膜损害  鼻炎是先天性梅毒的首发症状,表现为鼻塞、流涕和哺乳困难,伴脓性或血性分泌物;侵犯喉部引起喉炎及声音嘶哑。生后3周左右出现皮疹,呈淡红色或暗红色斑疹、丘疹、斑丘疹、水疱、大疱、或脓疱等,常见于背部、臀部和大腿外侧,最具特征性的是手心和足底的大疱样皮疹。口角、鼻孔及肛周皮肤可发生,线状皲裂,愈合后形成特征性的放射状瘢痕。

(2)骨骼损害也是先天性梅毒的早期表现,表现为骨软骨炎和/或骨膜炎,受累肢体因疼痛而不愿活动,造成假性瘫痪。

(3)全身症状  患儿常为早产,发育不良、消瘦、皮肤松弛,还可有低热、贫血、肝脾肿大、黄疸、肺炎及神经系统症状(神经梅毒)。

2.晚期先天性梅毒  症状通常在2岁以后出现,可有以下特点。

骨骼病变  如前额园凸、马鞍鼻、军刀腿。

牙齿病变  恒齿排列不齐,楔状齿(赫金森齿)

神经梅毒  脑膜炎、轻度瘫痪或缓慢发生的脑积水。

其他  口周和鼻周皲裂、瘢痕、间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视神经萎缩等。

三、实验室检查

1.皮肤黏膜刮片和分泌物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找到梅毒螺旋体。

梅毒血清学试验

(1)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  包括①VDRL(性病研究室试验);②RPR(快速血浆反应试验)。此类试验敏感性高,特异性低,某些传染病及胶原性疾病也可出现假阳性,因此仅适用于梅毒早期筛查试验和疗效观察。

(2)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  包括①FTA-ABS(梅毒螺旋体荧光抗体吸收试验);②TPHA(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③TPPA(梅毒螺旋体乳胶凝集试验)。由于母体抗梅毒螺旋体IgG抗体可在婴儿体内持续至生后15个月,此类试验阳性不能区分新生儿感染和母亲感染,需密切随访,滴度持续升高才能诊断。

(3)19S-IgM-FTA-ABS试验系检测抗梅毒螺旋体IgM抗体,可与来自母体的IgG抗体相区别,可作为先天性梅毒的特异性诊断方法。

四、骨影像学检查在早期先天性梅毒可有特异性改变,几乎所有长骨都可被累及,表现为长骨干骺端出现锯齿样钙化带增宽和散在局限性骨质缺损、骨膜反应和病理性骨折。

五、梅毒的任何阶段都有可能发生中枢神经系统(CNS)病变,因此不论有无CNS受累迹象,都应作脑脊液检查,若CSF蛋白或细胞数增高,或VDRL-CSF(+),提示CNS受累。

 

[治疗]

1.治疗对象  包括①有症状的先天性梅毒;②母亲患有梅毒而未治疗或未正规治疗的新生儿,即使无症状或实验室检查(-)也应治疗。③母亲在分娩前完成驱梅治疗不足4周或母亲经正规青霉素治疗后RPR滴度未呈4倍降低的新生儿。

2.治疗方法

(1)水剂青霉素每次5万u/kg q12h×7d然后q8h, im或iv gtt ,总疗程10~14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d, im,共10d。神经梅毒疗程应适当延长至2~3周。

(2)母妊娠期已接受足够驱梅治疗的无症状新生儿不需治疗,或用苄星青霉素5万U/kg,im,1次即可。但应随访RPR,直至(-)。

3.随访  每3月随访RPR 1次,至少1年,正规治疗者RPR应在以1~2年内转阴,若1岁时滴度仍持续升高不能转阴,说明感染持续或者复发,应再次进行正规治疗。CSF异常者应每6月复查一次,直至正常,若2岁时仍持续异常,应考虑再次重新治疗。

 

[预防]

1.所有孕妇妊娠早期都应筛查梅毒至少1次,高危人群妊娠晚期再查一次。

2.母亲若患梅毒,应在分娩前完成驱梅治疗,即使至孕第7~8月治疗也能预防胎儿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