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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产时异常直接造成脑性瘫痪的诊断标准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4-01 06:43浏览:

 由国际脑性瘫痪工作委员会提出:

确定急性宫内缺氧事件足以造成脑性瘫痪的标准

1.1  基本标准(必须符合所有四项)

 1.  分娩时胎儿脐动脉血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证据(PH<7和BD≥12mmol/L);
 2.  34周及以上胎龄新生儿出现早发型中度或重度新生儿脑病;

 3.  痉挛性四肢瘫痪或运动障碍性脑性瘫痪*;

 4.  排除其他可识别的病因,如创伤、凝血功能紊乱、感染或遗传性疾病。

1.2  综合提示宫内缺氧发生时间的标准(临近生产和分娩0~48小时内),但非特异性针对窒息损伤

 1.  分娩前或分娩期间存在缺氧事件的先兆(信号)。

 2.  出现突然的或持续的胎儿心动过缓或存在持续性、晚期减速或变异减速伴胎儿心率变异消失,当监护图形先前是正常的时候,这一情况通常发生于缺氧事件之后。

 3.  5分钟以上Apgar评分为0~3分。

 4.  分娩72小时内出现多系统损伤。

 5.  早期的影像学检查可以证实急性非局灶性脑损伤。

 

    *唯一与宫内急性缺氧事件相关的脑性瘫痪类型是痉挛性四肢瘫痪和不常见的运动障碍性脑性瘫痪,但痉挛性四肢瘫痪并非宫内缺氧所特有。急性宫内缺氧不大可能导致偏瘫、痉挛性双瘫和共济失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