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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宁中毒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0-03-05 13:05浏览:

【病因】

  过量服用奎宁药物,引起中毒症状。

【症状】

  奎宁中毒累及胃肠道、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皮肤等。并对多种酶的活性有阻抑作用。听觉和视觉障碍比较明显。临床表现主要是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出汗、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色觉混乱、畏光、复视、夜盲、瞳孔散大、失明,听觉障碍如耳鸣、幻听、听力减退等。或有皮肤发红、皮疹、瘙痒、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过敏性休克。重症中毒常有寒战、体温升高或下降、心律失常、兴奋、谵妄、肌肉抽搐、惊厥、昏迷,终因呼吸麻痹及循环衰竭而死亡。此外,可有肝、肾损害,溶血,低凝血酶原血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饮食保健】

  1.在口服中毒后,可用浓盐水或淡肥皂水催吐。

【护理】

  孕妇禁用,奎宁有催产作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四肢的先天缺损。哺乳期妇女慎用。

  对于哮喘病人、心房颤动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重症肌无力、视神经炎患者均应慎用。

  心肌病及孕妇禁用.用奎宁治疗脑性疟疾是危险的,对奎宁过敏者用此药有危险性。

【治疗】

  严格遵守奎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

【检查】

  本病是急性中毒,出现中毒症状后应立即中毒后用3%-5%鞣酸溶液或1:2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内服鞣酸及0.5%活性炭混悬液,并行导泻。等病情稳定后再做常规检查。

【鉴别】

  与其他抗疟疾药物中毒相鉴别,包括氯喹、乙胺嘧啶中毒。

  氯喹氯喹临床表现中毒时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眩晕、失眼、四肢麻木、视力障碍、肌肉纤维颤动及精错乱、低血压、心电图可有T波平坦,Q-T间期延长或S-T段升高尚可发生粒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可发生昏迷、休克、呼吸抑制及心搏骤停。

  临床表现服药后一般1/2-6小时出现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胃部烧约感,腹痛、口渴、头晕、头痛、烦躁不安、视力模糊、心悸,严重中毒病例可有高热、呼吸急促,惊厥、瞳孔散大、迅速昏迷,并可发生呼吸,循环衰竭。

【并发症】

  ①奎宁每日用量超过 1g或连用较久,常致金鸡纳反应,此与水杨酸反应大致相似,有耳鸣、头痛、恶心、呕吐,视力听力减退等症状,严重者产生暂时性耳聋,停药后常可恢复;②24小时内剂量大干4g时,可直接损害神经组织并收缩视网膜血管,出现视野缩小、复视、弱视等;③大剂量中毒时,除上述反应加重外,由于抑制心肌、扩张外周血管而致血压骤降、呼吸变慢变浅、发热、烦躁、谗妄等,多死于呼吸麻痹;④奎宁致死量约 8g;⑤少数病人对奎宁高度敏感,小量即可引起严重金鸡纳反应;⑥少数恶性疟患者使用小量奎宁可发生急性溶血(黑尿热)致死;⑦奎宁还可引起皮疹、瘙痒、哮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