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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国家药监局发布时间:2023-10-20 15:44浏览: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3年10月19日—11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附1.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