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IC‑OS/MASCC 临床实践声明:成人癌症患者心血管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文件全称: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In Adults With Cancer: an International Cardio‑Oncology Society (IC‑OS) and Multi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upportive Care in Cancer (MASCC) clinical practice statement 发布时间:2026‑05‑29,面向肿瘤内科、护理、药学、全科临床人员;临床实践声明,非循证指南,立足全球资源差异,设定最低可落地临床标准;对象为成人肿瘤及肿瘤生存者,不包含儿童肿瘤幸存者。 核心主旨:肿瘤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CTR‑CVT)是肿瘤幸存者重要死亡竞争原因;推行治疗前风险评估‑治疗中监护‑毒性预防‑急性期处置‑长期生存随访全链条管理;兼顾肿瘤治疗获益与心血管安全,适配不同地区医疗资源水平,不强求全部中心具备肿瘤心脏病专科。
一、五大总体核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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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肿瘤治疗启动前完成心血管风险评估:识别既往心血管病、传统心血管危险因素、既往心脏毒性药物暴露(蒽环类、HER‑2 靶向、TKI、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胸部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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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肿瘤治疗全程识别心血管问题,及时启动多学科照护:出现危险因素失控、心脏相关症状,转诊全科、心内科或肿瘤心脏病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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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前及治疗中主动降低 CTR‑CVT 风险:生活方式干预、控制合并心血管疾病、管控可修正危险因素;疗效相当时优选心脏毒性更低抗肿瘤方案;合理使用心脏保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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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期间动态监测心血管状态与危险因素;异常及时转诊:监测方案结合基线风险与抗肿瘤药物心脏毒性谱,不推荐所有患者无差别高强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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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治疗结束后,持续心血管风险长期随访管理:肿瘤幸存者心血管风险长期持续,纳入生存照护体系。
二、基线评估与风险分层
1. 基线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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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肥胖、吸烟;既往心衰、冠心病、心律失常、血栓;既往蒽环类、靶向药、胸部放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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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检查:12 导联心电图(含 QTc);超声心动图(LVEF、GLS);高风险人群可考虑肌钙蛋白、NT‑proBNP;不推荐全部患者常规检测心肌生物标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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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层:可采用HFA‑ICOS 风险评分,分为低、中、高、极高风险,指导后续监测强度,并非必须具备肿瘤心脏病专科才可实施分层JACC。
2. 转诊指征(基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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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极高心血管毒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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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心衰、严重冠脉疾病、显著瓣膜病、严重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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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抗肿瘤治疗出现过心血管毒性。
声明特别提示:资源有限地区,无法完成 CMR 等高级检查时,超声 + 心电图作为最低标准,不因为缺少高级检查而推迟抗肿瘤治疗。
三、治疗相关心血管毒性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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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功能损伤 / 心衰(CTRCD):蒽环类、HER‑2 抑制剂、TKI、ICI、蛋白酶体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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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毒性:高血压、动脉血栓、静脉血栓栓塞、血管内皮损伤(VEGF 抑制剂、雄激素剥夺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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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相关心血管损伤:ICI 相关心肌炎、心包炎,可隐匿起病,病死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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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QT 延长、传导阻滞、房颤,见于 TKI、ICI、部分化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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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相关心血管损伤:冠脉病变、瓣膜损伤、心包病变,远期可发病。
四、一级预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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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正危险因素管控:戒烟、体重管理、运动、饮食;规范降压、降糖、调脂。声明强调肿瘤患者不是运动禁忌,鼓励个体化运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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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肿瘤方案选择:同等抗肿瘤疗效前提下,优先选择心脏毒性更低方案;不单纯为规避心脏毒性而牺牲肿瘤治疗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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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保护药物:β 受体阻滞剂、ACEI/ARB/ARNI 用于高风险人群;不推荐无差别给所有患者预防性使用心脏保护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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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放疗:优化放疗计划,降低心脏受照剂量。
五、治疗期间监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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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强度取决于基线风险 + 药物心脏毒性,不统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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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以症状问诊、血压、心电图为主,不频繁复查心脏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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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定期超声(LVEF、GLS);出现胸闷、气短、心悸、下肢水肿等症状立即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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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 治疗:重点警惕心肌炎;出现肌钙蛋白升高、心电图改变,即使症状轻微也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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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标志物:不作为普筛;用于高风险或出现症状患者辅助判断。
重要提醒:无症状不能排除心血管毒性,部分 CTR‑CVT 起病隐匿。
六、已经出现心血管毒性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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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 MDT 共同决策:肿瘤科 + 心内科权衡肿瘤进展风险与心脏损伤风险,避免单方面直接永久停用抗肿瘤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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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CD:启动心衰指南导向药物治疗(GDMT);评估是否需要暂停 / 调整抗肿瘤方案;定期影像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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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心肌炎:怀疑时及时停用免疫治疗;重症尽早糖皮质激素,必要二线免疫抑制;循环衰竭时启用机械循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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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VEGF 抑制剂相关高血压优先强化降压,不一定直接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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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 间期延长:纠正电解质;评估致 QT 延长药物,必要时调整抗肿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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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栓栓塞:权衡出血‑血栓风险,个体化抗凝。
七、肿瘤幸存者长期随访(本声明重点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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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治疗结束后心血管风险持续存在,可在结束后数年甚至十余年后发病(放疗相关心脏病、蒽环类迟发性心功能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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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内容:危险因素持续管控;定期血压、心电图、心脏超声;根据既往治疗毒性类型确定随访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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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心血管健康正式纳入肿瘤生存照护计划,交由肿瘤科、全科、心内科协同管理。
八、资源差异化实施建议(本声明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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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肿瘤心脏病专科中心:完整风险分层、CMR、多学科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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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肿瘤心脏病专科:依靠肿瘤内科 + 普通心内科协作;超声 + 心电图作为最低检查包;识别高危及时向上级转诊;不因缺少高级检查延误抗肿瘤治疗。
九、临床常见误区
❌误区 1:只有蒽环类才会出现心脏毒性。 ✅纠正:靶向、免疫、内分泌治疗、胸部放疗均可带来心血管损伤。
❌误区 2:全部肿瘤患者都需要频繁心脏超声、心肌标志物筛查。 ✅纠正:按基线风险分层,低风险不需要高强度监测。
❌误区 3:一旦出现心脏毒性就必须永久停用抗肿瘤药物。 ✅纠正:MDT 共同权衡肿瘤预后与心脏风险,部分患者可调整方案继续治疗。
❌误区 4:肿瘤治疗结束,心血管监测即可停止。 ✅纠正:蒽环、放疗存在迟发毒性,幸存者需要长期随访。
❌误区 5:资源不足就无法开展肿瘤心脏病管理。 ✅纠正:超声 + 心电图 + 危险因素管控是普适最低标准。
十、现存证据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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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种 HFA‑ICOS 风险评分外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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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保护药物真实世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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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心血管毒性最佳筛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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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幸存者长期心血管干预的硬终点证据。
十一、核心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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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IC‑OS/MASCC 临床实践声明面向全球临床人员,建立肿瘤诊疗全周期心血管管理框架,兼顾不同地区医疗资源差异,设置最低可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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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线风险分层为核心,风险高低决定监测强度;不推荐无差别普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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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CVT 涵盖心肌、血管、免疫介导损伤、心律失常、放疗迟发损伤;出现毒性需 MDT 权衡肿瘤获益与心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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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治疗结束不等于风险结束,幸存者需要长期心血管随访管理。
本内容为公开声明学习整理,仅供临床教育,不能替代临床医师个体化诊疗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