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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科疾病诊疗规范-小儿烧伤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2-11-01 19:02浏览:

小儿烧伤
由于小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烧伤的反应与成人不同,治疗时必须考虑解剖生理特点。
【 病史采集】
同成人。
【 体格检查】
同成人。
【诊 断 】
1.面积的估计:身体各部面积所占的百分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变动,其特点是头大下肢小,常用面积估计有两种:
(1)头颈为9+(12-年龄),下肢为46-(12-年龄)。躯干和上肢与成人的面积估计法相同。
(2)手掌法:手指并拢的面积为1%。
2.深度的判断:(同第一章)特别注意,不要估计过浅。
3.伤情分类:
(1)轻度烧伤:总面积在5%以下的II度烧伤。
(2)中度烧伤:总面积在5%~15%的II度烧伤;或5%以下的III度烧伤。
(3)重度烧伤:总面积在15%~25%的II度烧伤;或5%~10%的III度烧伤。
(4)特重烧伤:总面积在25%以上的II度烧伤;或III度烧伤在10%以上者。
4.小儿烧伤休克的特点:同等面积烧伤,小儿休克较成人发生率高,而且更严重。临床表现口渴、躁动不安、甚至谵妄或惊厥,少尿或无尿、四肢凉、面色苍白、发绀、脉快而细弱、血压低或测不出。
【 治疗原则】
由于小儿的特点,除按成人休克防治原则外,在具体措施上有所不同。
1.补充血容量:患儿入院当时尽管面积不大,也应尽早考虑输液,尤其头面烧伤。若休克己经出现,应尽快输液或血浆,必要时推注100~200ml平衡盐溶液或生理盐水。并行留置导尿。
2.补液方法:伤后第一个24小时胶体与晶体补入量 = 烧伤面积×体重(公斤数)×1.5~2.0ml(婴幼儿为2.0ml)。胶体与晶体之比为1:1。基础水份 = 70~100ml/kg/d(婴幼儿按100~150 ml/kg/d)。前8小时输入总量一半,后16小时输入另一半。伤后第二个24小时胶体与晶体总量为第一个24小时实际入量的一半。基础水分同第一个24小时。
3.创面处理:基本上参照成人创面处理方法(详见第三节)。
4.补液中注意几个问题:若补液量不足可导致休克加重或肾功能障碍;而补液过量则可引起脑水肿、肺水肿。两方面都应加以避免。输液中应尽量使用全血或血浆,少用或尽量减少使用代用品。
【 治愈标准】
1.创面愈合同成人。
2.休克平稳标准:脉率不超过140次/分,尿量20~30ml/h(参照第二节)。